****拟对《2026年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提升项目》进行采购,请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
2.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提升
3.采购控制价:3.2万元,包含国家监测点和省级监测点每户补贴产量损失和有机肥费用500元,共2000元,辅助监测点每户补贴产量损失和有机肥费用300元,共1200元,总计补贴3200元。同时,对各个监测点进行作物栽培、水肥管理、作物产量、施肥效果和耕地质量等内容进行定位监测。
二、承担单位基本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银行征信报告。
3.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声明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告媒介及时间
1.公告媒介:本次****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2.公告时间:自2026年9月23日至9月28日。
四、采购需求
1.技术要求:
土壤样品采集要在最后一季作物收获后或接近收获时,下一茬作物施肥播种前开展。按照《土壤检测第1部分:土壤样品的采集、处理和贮存》(NY/T 1121.1—2006)规定的方法操作,按照“随机、等量、多点混合”的原则采样,避开“三线一堆”(田间路、田埂、水沟和肥堆),1个混合土样取样点数不得少于15个。现场测量耕层厚度,用环刀采集容重样品,室内检测耕层土壤容重(NY/T 1121.4)、酸碱度(NY/T 1121.2)、有机质(NY/T 1121.6)、全氮(NY/T 1121.24或LY/T 1228/3)、碱解氮(LY/T 1228)、有效磷(NY/T 1121.7或LY/T 1232)、速效钾(NY/T 889或LY/T 1234)、缓效钾(NY/T 889或LY/T 1234)。另外,按照《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NY/T1119-2019)要求,在年度监测内容基础上,监测土壤质地、阳离子交换量,全磷、全钾,中微量及有益元素含量(交换性钙、交换性镁、有效硫、有效硅、有效铁、有效锰、有效铜、有效锌、有效硼、有效钼),重金属全量(铬、镉、铅、汞、砷、铜、锌、镍)等,检测标准参照NY/T1119-2019或三普规程等要求执行。
2.服务要求:
(1)严格执行田间调查、土壤采集技术规程,对监测数据真实性负责。同时对监测数据的完整性、符合性、变异性进行审核。
(2)服务期限:2026年12月31日前。
(3)付款方式:服务成果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拨付申请,资金到位后,及时拨付资金(具体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
(4)服务地点:根据甲方要求。
五、评标方式
由********小组,确定1家成交服务机构。本次采购在资格符合的前提下低价中标。
六、投标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通过国家计量认证且带有CMA资质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4****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证明;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开展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7)满足项目实施的技术服务方案;
(8) 满足项目实施质量、进度计划的各项服务保障措施等;
(9)声明函;
(10)以上材料均需服务机构单位加盖公章,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响应文件须装在一个密封件中,封套上要标明采购项目名称以及服务机构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出示并提交,不允许放在密封件中。
2.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服务机构请按本公告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参加开标会。加急标书代写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28日下午3:30。加急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6年9月28日下午3:30。加急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二楼会议室。加急标书代写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德荣 赵伟维
联系电话:0310-****061
联系地址:**市富强路680号
附件:1.报价单
2.声明函
****
2026年9月23日
附件1
报价单
我单位已对**市2026年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提升项目的内容进行了充分全面的了解,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
我方对**市2026年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提升项目的报价大写 元(含税总包价);小写 元。此报价包含开展此项工作相关的所有费用,并保证可以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服务。
报价单位(公章):
报价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声明函
一、我方在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1、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①供应商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②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③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
二、我方在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一段时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我方承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若以上声明不实,我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供应商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