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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经产权所有人同意向我局申报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茅岗程氏宗祠实施迁移异地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物保发〔2021〕37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文物专家论证等程序,现将茅岗村旧村改造项目涉及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茅岗程氏宗祠(详见附件)拟实施迁移异地的保护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9月23日至9月29日止,共7天。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文物所有人、利益关系人如有异议,请提供本人有效证件或产权权属证明,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文化遗产科
联系地址:**市**区香雪大道中87号萝岗广垦商务大厦1202室
邮政编码:510530,联系电话:020-****5709
****
2026年9月23日
附件1
拟实施迁移异地保护文物名单
| 文物名称 | 级别 | 拟迁移位置 |
| 茅岗程氏宗祠 | 未定级(区登记) | 如下图所示 |
附件2
迁移异地保护选址
附注:
1.公示图仅为示意图,以最终审批的图纸为准。
2.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电子邮件反馈意见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3.收集的意见用于我局最终审批前的综合考虑,不针对具体意见进行单独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