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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和《关于开展****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川华院学〔2026〕25号)等文件规定,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院(系)评审、校级评审,认定以下2547名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9月24日-2026年10月8日)。
公示期内若对认**果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学工部(学生处):028-****1789
纪委办公室:028-****1549
****学工部(学生处)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