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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编号 ****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名称 **** | 联系人 陈志生、杜亚娟 |
|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 联系电话 0592-****932、****020 |
采购包1:
| **** | ****门市**区仙岳路458号 | 1,960,000.00元 | 司法文书集中送达辅助服务(总价):****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
| 1-1 | 其他法律服务 | 司法文书集中送达辅助服务 | 主要包括诉前调解材料送达及诉中送达、执行送达任务办理,即送达任务的接收与分派、受送达人信息协查、线上送达转线下送达办理、送达情况跟踪反馈、送达异常问题处理,以及其他与送达相关的辅助事务。 | 1.人员配置:****法院送达人员不得少于6人,此后确因工作量增加再适当调整,人员配置标准应以保障满足送达任务时效为依据;供应商所配置的送达人员应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同时应确保人员队伍稳定;送达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良好、敬业爱岗、身体健康、仪容仪表端庄、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文书打印:****中心驻点人员负责送达文书打印工作(包括异地集中打印),打印工作由供应商负责配置能够打印A4及A3格式彩色或红黑双色的打印机及装订设备,打印所需耗材由供应商自行负担。3.电话送达:电话送达全过程应录音留存,录音音频文件应当固定送达过程,体现拨打人、接听人身份、通话时间、送达诉讼文书名称及内容,并予以存档。相关通话应遵循采购人有关电话送达通话规范要求。4.邮寄送达:按照《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业务处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规定办理。5.线上送达时效:需在接收送达任务之日起(不含当日)2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短信、邮箱、微信等方式完成电子文书送达以及电话通知当事人来院领取诉讼材料。6.线下送达时效:5-7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区域为乡镇村及以下区域的**3-5个工作日),包括直接送达(含跨域现场领取)、外勤上门送达、邮寄送达办理、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办理。7.送达服务质效指标:电子送达成功率(按单次送达工单次数计算)不低于30%。****法院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质效评估中有关电子送达指标要求为准);全年案件平均送达周期(自接收案件之日起至案件符合开庭条件移交庭室之日止)应在18日以内。8.送达信息反馈:送达信息录入****法院工作流程录入,并上传相关佐证资料。****法院案件系统兼容,则由供应商负责相应节点、送达信息录入。 | 一年 | 按司法集约送达服务标准执行 | 1,96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陈泽雄 |
| 评审专家: | 张忠秋 、 韩毅媚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单个包的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经评审专家认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供应商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6、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银行****公司**非矿支行;开户名:****;账号:403********010641。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程小姐,0592-****88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司法文书集中送达辅助服务:2.26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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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门市**区金尚路1789号
联系方式:0592-****118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南路81号10楼
联系方式:0592-****932、****02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钰澄、陈志生
电话:0592-****671、****9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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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