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9-23 | 挂牌结束日期2026-10-13 | |
| 90000 ( 9 万元) | 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 |
| 吕经理 0716-****513 | ||
| **** | ||
|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位于**市**区长港路103附6(原舒客大饭堂、超市)3年期承租权项目 |
| 租赁底价 | 45.76万元/年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23 |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6-10-13 |
| 出租方名称 | **** |
| 所在地区 | **省 - **市 |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000********000 |
| 租赁期限 | 3年 |
|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 是 |
| 定价依据 | 评估 |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是 |
| 免租期 | 2 |
|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 月 |
| 装修期 | 2个月(装修期免收租金不计算在租期内) |
| 租赁用途 | 商业;办公 |
| 目前状态 | 使用 |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双方各付 |
| 其他招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确认付款操作。逾期支付首年租金、全部交易费的则视为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相关责任。同时将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抵押金)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剩余年度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3.承租方须同意****交易所****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4.本次资产招租是以出租方提供的标的《租赁申请书》及《挂牌明细表》进行挂牌招租。 5.租赁资产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资产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资产现状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公司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6.本次招租资产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 承租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接受联合承租。 |
| 重大事项披露 | 1.租赁资产为位于**市**区长港路103附6。 2.租赁期限3年,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出租用途为办公、商业等;租赁押金为年租金10%,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租赁资产在使用中,原承租户尚未清退,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若新承租户竞得房屋承租权,出租方将负责租赁标的的清场工作。因清场导致标的延期交付的风险由新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经营业态及装修审批事项需在报名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和确认,承租方自行承担因经营业态和装修审批不能通过的全部责任。 5.本次出租资产按现状进行移交,若出现面积等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不影响本次交易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6.标的勘探联系人:易经理;联系方式:133****5679。 7.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
|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1525.22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23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价款交纳说明 | 按年支付 |
| 处置方案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一次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是 |
| 保证金设定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支付给产权交易机构的服务费后,余款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 ——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优先扣取交易双方按约定应支付****公司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后,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放弃承租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交清首期租金、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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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 标的状态 | 出租 |
| 评估机构 | 北方亚事****公司 |
| 租赁价格评估值 | 45.76万元/年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6-05-14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4-20 |
| 核准(备案)机构 | **市******公司 |
| 公示附件 | 样本合同.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