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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联合业务用房建设项****派出所内。县**局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对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一、方案变更内容
1.项目发展规划调整,项目******局蛟洋派出所联合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综合楼层数由6层调整为5层;
3.地下消防水池、水泵房、生活泵房优化调整,由原用地面积369.49平方米调整为304.56平方米;
4.取消一部电梯,原电井位置调整为配电间;
5.弱电机房由地下室调整至一层;
二、经济技术指标调整情况
总建筑面积由4119.49平方米调整为3456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由3750平方米调整为3151.44平方米,容积率由1.21调整为1.02;调整后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规划条件管控要求。
本项目建筑调整方案以我局最终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五十条及《**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五十三条规定和《**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予以批前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7日止。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或在公示期间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办公地点:**省**市**县**路165号,邮编:364200,联系方式:0597-****028,联系人:蓝工,电子邮箱:****@163.com。
附件:原总平面图和拟调整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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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