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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9-23
| 项目名称 | **县托什干河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县******处理厂排水口北侧荒地、****处理厂排水口东侧林地,托什干河哈拉奇乡段河道、色帕巴依乡段河道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阿克木﹒衣马那力 |
| 联系人 | 李翔田 | 联系电话 | 188****5570 |
| 项目投资(万元) | 5382.33 | 环保投资(万元) | 15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9-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4 ****动物园、主题公园;不含城市公园、植物园、村庄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项中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容积5万立方米以下的人工湖、人工湿地。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在托什干河(**县段)建设污水管网 5.5 公里,河道垃圾清理 0.11 万吨,人工湿地 2.4 平方公里,生态护岸 6 公里,生态隔离带 0.34 平方公里,生态沟渠 5 公里。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土建工程、粉性物料采取设置围挡,覆盖措施,分区分段施工,减少裸露地表面积,临时堆土场应覆盖,项目所用混凝土外购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大气中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采取临时沉淀池处理措施后通过回用排放至洒水降尘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统一****填埋场处理,施工少量弃方用于周边场地平整及渠堤加固。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施工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布置,加强对施工噪声的治理,尽量减轻由于施工给周围环境和敏感目标的影响。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加强管理,严禁随意扩大临时占地;严禁施工人员捕捉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拆除临时建筑物,进行土地平整及植被恢复。 | ||
| 承诺:**** 阿克木﹒衣马那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阿克木﹒衣马那力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