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9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扬州-仪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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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体裁分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环评审批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6-09-23
文号
时效
名称 ****环境局2026年9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2026年9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8100、****8069

传 真:0514-****3750

邮箱地址:****@163.com

通讯地址:**市扬子**路446号

邮 编:22500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公示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存栏30万羽蛋鸡养殖项目

**市刘集镇利民村

****

**泓****公司

拟投资12000万元,租赁**市****经济**社位于**市刘集镇利民村的农用地约36.41亩,建设“年存栏30万羽蛋鸡养殖项目”,该项目建设鸡舍5个约8000m2,购置自动上料机、自动清粪机、层叠式蛋鸡笼、全自动捡蛋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具有年存栏30万羽蛋鸡的生产能力。项目已取得**市数据局投资项目备案证(仪数备〔2026〕956号****人民政府出具的设施农用地备案通知书(刘政发〔2026〕23号)。

1.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具体反馈意见,无反对意见。

2.2026年9月7日—9月18日,****环境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1.废水: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系统,厂区设置1处雨水排放口,不设置污水外排口。本****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5m3/d,主要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A2/O一体化设备+混凝沉淀+石英砂过滤+消毒池”,营运期生活污水、鸡舍冲洗废水、鸡蛋清洗废水、湿帘降温废水、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水、运输车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等经处理达到《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2010)中表3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生产用水水质评价指标限值后,全部作为生产用水回用,不外排。

2.废气:合理选择鸡饲料及添加剂,做好恶臭气体源头控制;鸡舍内配套建设喷雾装置,定期喷洒高效生物除臭剂;鸡舍废气密闭收集,通风排风口处设置除臭剂喷淋设施处理后排放;有机肥加工恶臭、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密闭收集进入“碱喷淋+生物除臭”装置处理,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粉尘经密闭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

3.噪声: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主要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

4. 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并做好日常管理台账记录。病死鸡及重度不合格产品委托具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废饲料包装袋、中轻度不合格品、散落羽毛、袋式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委托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防疫废弃物、生物除臭装置废填料、废润滑油、废消毒剂/除臭剂包装桶/袋、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厂区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将有机肥加工车间、污水处理站、危废库、初期雨水池、应急事故池、备用柴油发电机房、病死鸡库、原料库、厂区出入口处洗车平台及喷淋消毒区域等区域作为重点防渗区,并按规范采取相应的地面防渗措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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