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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8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出让年限(年) | 增价 幅度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m) | 计容建筑面积(㎡) | ||||||||
| 2026P21 | 芗**胜利西路以东、北环城路以南、林内路以西、秀良路以北 | 51086.17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 1.0<容积率<1.7 | <28 | >30 | 详见备注 | <86846 | 41100 | 8220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 2026P22 | 芗**胜利西路以南、**路以东、金院路以北 | 20651.33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 1.0<容积率<2.0 | <23 | >30 | 详见备注 | <41302 | 22300 | 4460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 2026P23 | 阳光西路以西、角江路以北 | 34223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1.0<容积率<2.0 | <34 | >20 | 详见备注 | <68445 | 27400 | 5480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 2026P24 | 南环城路(圆通大道)与马洲路交叉口南侧 | 3000 |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容积率<0.33 | <40 | >15 | <12 | <990 | 2000 | 400 | 商服四十年 |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 2026P27 | 芗**规划顶**路以南、规划**路以西 | 39417.76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 1.0<容积率<1.25 | <30 | >30 | 详见备注 | <49272 | 21850 | 4370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 2026P29 | 靖圆大道以西、创新路以北 | 28262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 1.1<容积率<2.6 | <34 | >30 | 详见备注 | <73482 | 10390 | 2080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 2026P30 | 房金大道以东、**路以北 | 72104 | 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 1.1<容积率<1.8 | <28 | >30 | <80 | <129786 | 25960 | 5200 | 住宅七十年,商服四十年 |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 2026P31 | 房金大道以东、圆梦大道以北 | 21316 |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1.1<容积率<1.5 | <50 | >15 | <50 | <31973 | 9000 | 1800 | 商服四十年 | 10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整数倍 |
| 备注: 1.宗地2026P21地块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海拔高度不得超过65m;配建的****超市、便利店)可销售。 2.宗地2026P22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不得超过85m;****超市、便利店可销售。 3.宗地2026P23地块位于空域保护区,商业、商务建筑高度<90m,住宅建筑高度<80m,同时地块内建、构筑物的最高点黄海高程<100m;****便利店可销售。 4.宗地2026P27建筑物(含顶部附属设施)海拔高度不得超过38m;****便利店可销售。 5.宗地2026P29住宅建筑高度<80m,商业、商务及综合建筑<100m;****便利店可销售。 6.宗地2026P31商业建筑须整体持有,不可销售。 7.宗地2026P21、2026P22、2026P23、2026P29、2026P30可建设“****花园建筑”(第四代住房),可同步参照《**市“好房子”建设导则(试行)》进行建设;其中宗地2026P22、2026P29、2026P30可采用“抬板式住宅”设计。 8.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各地块的规划条件及地块的详细规划的指标和要求执行。 9.宗地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市区2025年第四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 ||||||||||||
二、以上宗地(宗地2026P24、2026P31除外)申请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宗地2026P24、2026P3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到********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中心(**市**区水仙大街100号)五楼(5070号)土地竞买受理处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4日下午5: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6年10月14日下午5: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6年10月15日10时00****服务中心(**市**区水仙大街100号)三楼东侧大会议室(3035号)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宗地2026P24、2026P31不设定保留价,其余均设定保留价。
(二)宗地2026P29地下空间应在满足项目地上、地下相关停车配建、公共服务配套、消防、人防等设施的前提下,方能作为经营性用途开发利用。该宗地地下空间可设置不超过1000㎡的建筑面积作为零售商业、餐饮用途开发利用。
宗地2026P30地下空间应在满足项目地上、地下相关停车配建、公共服务配套、消防、人防等设施的前提下,方能作为经营性用途开发利用。该宗地地下空间可设置不超过2000㎡的建筑面积作为零售商业、餐饮用途开发利用。
宗地2026P31地下空间应在满足项目地上、地下相关停车配建、公共服务配套、消防、人防等设施的前提下,方能作为经营性用途开发利用。本地块地下空间可设置不超过1000㎡的建筑面积作为零售商业、餐饮用途开发利用。
(三)宗地2026P21的****小学,****办事处****初中校;宗地2026P22的小学****学校附属小学,****办事处****初中校;宗地2026P23的小学为闽师大****中心小学**校区,初****一中****中学;宗地2026P27的****中心小学,初中为漳****学校;宗地2026P29的小学为漳****小学,初中****中学;宗地2026P30的小学为漳****小学,初中****中学。****学校周边**楼盘的增加,楼盘户数和适龄儿童人数均无法确定,****学校学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按照当年制定的招生方案执行。
(四)本次出让宗地2026P21、2026P22、2026P27土地出让价款包含自然**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外线工程费用,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宗地2026P23土地出让价款包含自然**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宗地2026P24土地出让价款仅包含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费用,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印花税等基金税费及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外线工程费用。
宗地2026P29、2026P30、2026P31土地出让价款包含自然**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外线工程费用,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
(五)本次出让宗地的成交出让价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
(六)本次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买保证金,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征缴方式及征缴系统变更,为保证竞买保证金转为出让金后顺利征缴,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联合竞买的地块竞买人分别按各****银行账户)。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宗地的定金,定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未竞得人缴交的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八)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七、****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 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6-****82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支行
****分行营业部
****营业部
****银行****公司**芗江支行
****公司**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0166 8107 0999 9999
1409 0209 2960 0339 673
4221 7759 8327
1367 5101 0400 3671 7
1610 3010 0100 2796 59
****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