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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2026年度第十五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县2026年度第十五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长府呈〔2026〕5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政府授权,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长****社区、长坡村、雷坝村、磨油村、上洪村、**村和板沟村,鼓扬镇格道村和交麻村,代化镇麻响村和纳傍村,**山镇**村的集体农用地1.8827公顷(林地1.8827公顷)和集体未利用地0.014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8967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8967公顷。
二、你县要加强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按照自然**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及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备案等工作。
2026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关于**县2026年度第十五批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