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蒙山中学校服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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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管理制度
来源:校长室

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国家标准委《****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委员会《****学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在严格落实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旨在实现校服管理规范化、透明化、安全化,保障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发挥校服校园文化建设与育人价值。

第一章 校服管理总则

第一条 校服管理遵循属地管理、学校主导、自愿征订、多方参与、公开公平、质优价宜的核心原则。严禁强制征订或捆绑销售,严禁将校服与入学、评优等事项挂钩,充分保障学生及家长的自主选择权利。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校服选用、采购、质量检测、库存管理、信息公开及售后服务等全流程,全体教职工、学生、校服供应商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 学校不强制规定学生穿着校服的时间及场景,不将是否穿着校服作为日常考核或奖惩依据。

第四条 本校将校服管理工作纳入校园文化建设重要途径,以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培育校园文化,体现学生团队意识与精神面貌,发挥校服育人价值。

第五条 学校****领导小组,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定期对本制度进行全面审查与修订,修订后及时在校内公示。

第二章 校服选用与决策机制

第六条 学校集体决策

****学校全体学生是否穿着校服,事****委员会的意见建议,通过召开校服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会议记录详实反映讨论过程和表决结果,并将会议决议存档备查。

(二)校服款式、材质标准、采购方式****委员会专题讨论并形成书面记录。

(三)每年暑假前,将校服选用采购列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决策全过程资料立卷存档备查。

第六条 组建校服选用组织。****学校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包含新生家长代表)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家长和学生代表比例不低于80%。由校服选用组织确定款式、面料、套数、质量要求、价格上限等采购内容。

第七条 征集采购意向

(一)校服采购一般在六年级组织征订,其他年级确有需求的可与当年应届新生一起,由学校纳入选购管理,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校服。

(二)校服征订应征得相应年级2/3以上家长书面同意,校服征订单应该按件实施征订。

****学校原有校服款式获多数认可的,可继续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对稳定。

第三章 供应商遴选与采购流程

第八条 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需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近3年无校服质量行政处罚记录、未列入市场监管“黑名单”,在沪设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学校对意向供货企业进行资格性及资料符合性审查,并开展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

第九条 确定供货企业。学校在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后,对供货企业进行认真遴选,经学校充分讨论后确定校服的供货企业。对于校服款式、面料、数量、质量要求及价格上限等采购内容及方式,由学校校服选用组织进行讨论和确定。严禁强制购买“定点”“定商标”校服,严禁利益输送与暗箱操作。

第十条 公示采购结果。确定供货企业后,学校通过校园公示栏、网站对采购需求和结果等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对采购结果等信息进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决策全过程资料立卷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签订采购合同

(一)参照校服采购格式合同示范文本(目前继续使用**市校服采购合同2013版),与校服供货企业签订合同。

(二)校服采购合同须明确质量标准、检测要求、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

****学校按照采购格式合同的要求,将供需双方确认的校服样衣保留。

第四章 质量安全管控

第十二条 质量标准。学校采购任何形式的校服,均按照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开展采购、验收工作。

第十三条 双重送检制度

(一)出厂送检。校服生产企业应当在每批次校服出厂前,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学校的校服,其质量标识应当完整齐全,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二)到校复检。校服发放给学生前,学校应主动从每批次到货中随机抽样送至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必检项目须包含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含量2项安全指标),合格后方可发放至学生手中。到小复检检测机构与出厂送检检测机构不能是同一家。

(三)不合格处理。若复检不合格,校服全部退回供应商,立即终止**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学生校服“二次送检”****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

****学校应通过校园公示栏、线上平台主动公示一检、二检校服质量检验报告。

第五章 售后服务监督

第十四条 售后服务。学校须与供货企业建立并公布售后服务保障机制,为在校学生提供便捷的补购、调换、维修等售后服务,保障校服服务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校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第十五条 评价反馈。学校要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并将结果作为选择校服供货企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六章 资料存档备案

第十六条 对会议纪要、采购资料、合同文本、检验报告、验收记录、投诉处理记录等材料完整归档,接受监督检查。(将采购各环节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第七章 校服穿着制度

第十七条 自主穿着原则。学生及家长可根据个人喜好、活动需求、天气情况等自主决定是否穿着校服,学校不做任何强制性要求,尊重学生的着装自主权。

第十八条 安全穿着细则

(一)新校服穿着前建议用**漂洗,去除生产过程中可能残留的化学物质;若校服存在异味、破损、开线等问题,****学校反馈并申请更换。

(二)严禁在校服上粘贴尖锐、易脱落的饰品,校服配件(如拉链、纽扣等)需保持牢固,配件损坏未修复前不得穿着参与体育活动,避免发生安全意外。

(三)若穿着校服参加体育活动,需选择合身的运动款校服,运动前需检查校服配件牢固度,发现破损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第十九条 文明穿着指引

(一)穿着校服时需保持干净整洁,无明显破损、污渍,不得私自修改校服款式、涂画违规标识或不良图案,自觉维护校园文明风貌。

****学校鼓励学生在着装选择上兼顾舒适与得体,以校服为载体展现良好精神面貌,共同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氛围。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校****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如遇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校服管理政策调整,按最新要求同步修订,并及时公示。

****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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