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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324MA6Q20XL4X | 建设单位法人:罗洪峰 |
| 罗洪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州**县老高坝工业集中区 |
| ******公司年产6000吨塑料再生造粒生产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20-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省****县 **县老高坝工业集中区 |
| 经度:101.262620 纬度: 25.167500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19 |
| 南环许〔202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9-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700 |
| 116.2 | 运营单位名称:**** |
| ****2324MA6Q20XL4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天倪环检字【2025】1673号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2MA6P06BC5W | 竣工时间:2022-12-10 |
| 2025-11-12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6-03-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台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共建设造粒生产线3条,设计生产能力为6000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造粒生产线2条,实际生产能力为2000吨每年。 |
| 由于市场经济环境等原因,减少一条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材料-清洗-破碎-熔融拉丝-切割成粒-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原材料-清洗-破碎-熔融拉丝-切割成粒-包装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采用AO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 (2)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三条生产线均设置在1#厂房内,针对造粒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排放共设置1根排气筒(编号为1#);PE管干法破碎设置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编号为2#)。 (3)有机废气处理工艺变化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造粒生产线工艺废气处理为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造粒生产线工艺废气处理为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4)项目生产废水处理于厂房外设置二级微塑料沉淀池,共3个池子组成,总有效容积15m3;设置三级微塑料沉淀池,共3个池子组成,总有效容积15m3。于三级微塑料沉淀池末端设置1个废水收集池,有效容积240m3。于废水收集池末端设置1个调节沉淀池,有效容积120m3。于调节沉淀池末端设置设置二级沉淀池,共3个池子组成,有效容积约150m3。于二级沉淀池末端设置三级沉淀池,共3个池子组成,有效容积约75m3。于三级沉淀池末端设置1****处理站,拟采取A/O工艺,处理规模不小于75m3/d。****处理站末端设置循环水沉淀池,共3个池子组成,有效容积约150m3。有机废气水喷淋喷淋装置底部设置1个有效容积约约2m3的收集池,收集的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并定期更换。设置1个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约200m3。上述综合为:共设计建设大小沉淀池一共18个(含事故应急池),用于生产废水收集沉淀的池子共计17个,总容积765m3,喷淋废水收集池1个,容积2m3,事故应急池一座,容积200m3。 | 实际建设情况:(1)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采用气浮工艺处理达标后回用。 (2)项目未建设PE管干法破碎设施设备,用于破碎粉尘排放的2#排气筒取消。但由于项目实际已建设的两条造粒生产线分别设置于1#厂房和2#厂房,针对两条生产线分别建设了独立的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有机废气排气筒由原来的1根变为2根;两根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一致,废气处理工艺一致。1#厂房生产线有机废气排气筒编号为1#,2#厂房排气筒编号为2#。两根排气筒排放的污染物一致,废气处理工艺一致。 (3)实际处理工艺为喷淋+活性炭吸附+UV光催化氧化处理,排气筒高度不变。 (4)项目实际于1#厂房东北面和北面建设有生产废水沉淀池2座,共由12个池子组成,总容积1000m3。生产废水收集沉淀池实际池子个数为12个,个数减少5个,沉淀池容积增大235m3。 |
| (1)AO工艺不适用本项目废水。 (2)干法破碎未建设;实际建设的两条生产线分别位于两个厂房内,1#和2#厂房不可实现共用一根排气筒。 (3)将一级活性炭置换为UV光氧后处理效果更好。 (4)由于建设沉淀池场地不规则,减少池子个数,但总容积增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及其批复中,项目区共设置1个出入口,布设在项目区南侧。在项目区中部区域拟建1间钢架结构的标准厂房,内设3条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厂房内布置原料清洗区、破碎区清洗料自然风干区、熔融造粒及包装区;东部建设1间钢架结构的原料堆棚区;**域拟建综合办公楼,内设办公室和宿舍,1楼设置1间规范的危废暂存间。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共设置两个出入口,均布设在项目区南面;****结构厂房,分别为1#厂房和2#厂房,项目共建设2条再生塑料颗粒生产线,分别设置于1#厂房和2#厂房内;原料堆存区变更为厂房内堆存,未单独设置原料堆存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于1#厂房和2#厂房中间空地,危险废物暂存间位置发生变化。 |
| 实际建设过程中进行布局调整;危废暂存间布置于办公楼不妥,另选位置进行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48 | 0.06 | 0 | 0 | 0.048 | 0.048 | |
| 0 | 0.0001 | 0.0001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4536 | 5097 | 0 | 0 | 4536 | 453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323 | 0.323 | 0 | 0 | 0.323 | 0.323 | / |
| 0 | 1.107 | 1.107 | 0 | 0 | 1.107 | 1.107 | / |
| 1 | 多级沉淀+气浮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 | 多级沉淀+气浮 | 设施设备稳定运行 | |
| 2 | 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 | 已建设有隔油池和化粪池 | 正常 |
| 1 | 喷淋+活性炭+活性炭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喷淋+活性炭+UV光氧 | 正常 |
| 1 | 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减震、厂房隔声 | 正常 |
| 1 | 建设规范化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 | 已建设有规范化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 |
| 1 | 建设不少于200m3事故池一座 | 已建设有220m3事故池一座 |
| 项目运行期外排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进行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运行期外排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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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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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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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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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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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生产过程清洗废水等经多级沉淀后采用AO工艺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 (2)熔融拉丝工艺废气经收集后采取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运行期对主要产噪设备设置减震垫、主要设备放置于厂房内,采用厂房隔声。 (4)建设规范化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 (5)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定****公司。 (6)配套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生产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等经多级沉淀后采用气浮工艺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 (2)熔融拉丝过程工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喷淋+活性炭+UV光氧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 (3)运行期对主要产噪设备设置减震垫、主要设备放置于厂房内,采用厂房隔声。 (4)已建设规范化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 (5)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定****公司。 (6)已配套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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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