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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552141R | 建设单位法人:董凯 |
| 赵国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开发区 |
| ****园区南三路37号 |
| ****盐酸脒盐、羟基嘧啶生产装置液态氯化氢钢瓶使用和储存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开发区 **园区南三路31号 |
| 经度:124.813646 纬度: 46.556156 | ****机关:****开发区****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10 |
| 庆高新应急生态审〔2025〕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2026-05-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 |
| 14.5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 912********651548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607MA18Y66M6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607MA18Y66M6D | 竣工时间:2025-09-20 |
| 2026-05-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8-20 |
| 2026-08-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1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d.jsp?fromColId=117 id=1793#_np=117_554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盐酸乙脒845吨、盐酸正丁脒666吨、盐酸异丁脒666吨;羟基嘧啶90吨。 | 实际建设情况:盐酸乙脒845吨、盐酸正丁脒666吨、盐酸异丁脒666吨 |
| 本次验收期间,羟基嘧啶不生产,预计未来也不会再生产。生产能力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仅对氯化氢发生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原有的氯化氢发生工艺不变,在原脒盐、羟基嘧啶装置生产厂房外西侧罩棚内设置液态氯化氢钢瓶4个及汽化器成套设备1套,含汽化器、减压阀、缓冲罐等,汽化后直接供生产装置使用。 技改后,盐酸脒盐、羟基嘧啶生产装置的两种氯化氢原料的使用方式为切换操作使用。未改变原装置其主产品产量。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对氯化氢发生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原有的氯化氢发生工艺不变,在原脒盐、羟基嘧啶装置生产厂房外西侧罩棚内设置液态氯化氢钢瓶4个及汽化器成套设备1套,含汽化器、减压阀、缓冲罐等,汽化后直接供生产装置使用。 技改后,盐酸脒盐、羟基嘧啶生产装置的两种氯化氢原料的使用方式为切换操作使用。未改变原装置其主产品产量。 |
| 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盐酸乙脒、盐酸正丁脒、盐酸异丁脒、羟基嘧啶的生产废气和储罐呼吸废气依托现有的一套“一级水吸收+一级碱液吸收塔+活性炭吸附”尾气处理措施及排气筒;羟基嘧啶产品在脉冲机干燥过程中产生废气尾气依托现有处理措施及排气筒。 无组织排放的NMHC、HCl、颗粒物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要求;甲醇、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2、水环境保护措施。技改前后无新增废水排放量及废水污染物种类,废气处理装置排污水、真空泵设备排水、分析实验及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后依托现有措施处理。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项目装置区、储运、公用工程等均依托现有,无新增构筑物及建筑物,无新增防渗措施。 4、声环境保护措施。设备基础加减震设施,设备定期保养,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盐酸乙脒、盐酸正丁脒、盐酸异丁脒、羟基嘧啶的生产废气和储罐呼吸废气依托现有的一套“一级水吸收+一级碱液吸收塔+活性炭吸附”尾气处理措施及排气筒;羟基嘧啶产品在脉冲机干燥过程中产生废气尾气依托现有处理措施及排气筒。 无组织排放的NMHC、HCl、颗粒物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要求;甲醇、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氨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2、水环境保护措施。技改前后无新增废水排放量及废水污染物种类,废气处理装置排污水、真空泵设备排水、分析实验及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后依托现有措施处理。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项目装置区、储运、公用工程等均依托现有,无新增构筑物及建筑物,无新增防渗措施。 4、声环境保护措施。设备基础加减震设施,设备定期保养,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自本批复文件发布之日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发布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按照批复文件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
| 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217 | 1.571 | 2.3 | 0 | 0 | 1.788 | 1.571 | |
| 0.003 | 0.007 | 0.013 | 0 | 0 | 0.01 | 0.00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9.592 | 0.0009 | 10.388 | 0 | 0 | 9.593 | 0.001 | / |
| 1 | ****公司****处理厂 | ****公司协议指标 | ****公司****处理厂 | 4次/天,2天 |
| 1 | 一级水吸收+一级碱液吸收+活性炭吸收”尾气处理装置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4、表6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的排放浓度参照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氨气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要求;NMHC(异丁腈、正丁腈、双乙甲酯、乙腈、甲醇以NMHC计)去除效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要求。 | 一级水吸收+一级碱液吸收+活性炭吸收”尾气处理装置 | 在“一级水吸收+一级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尾气处理装置前后气流平稳段各设1个监测点位,共2个监测点位;3次/天,2天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减振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可行。 | 每天昼间监测1次、夜间监测1次,2天 |
| 1 | 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项目装置区、储运、公用工程等均依托现有,无新增构筑物及建筑物,无新增防渗措施。 | 本项目从源头控制与过程控制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并提出了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本项目土壤防治措施可行。 |
| 1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精馏釜残、浓缩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化验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 1 |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体系,降低工程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与修订,加强风险点位识别、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预警、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处置泄露污染,防止污染事故发生。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一厂一策”操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到我局备案。 | 已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
| 盐酸乙脒、盐酸正丁脒、盐酸异丁脒、羟基嘧啶的生产废气和储罐呼吸废气依托现有的一套“一级水吸收+一级碱液吸收塔+活性炭吸附”尾气处理措施及排气筒;羟基嘧啶产品在脉冲机干燥过程中产生废气尾气依托现有处理措施及排气筒。 技改前后无新增废水排放量及废水污染物种类,废气处理装置排污水、真空泵设备排水、分析实验及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后依托现有措施处理。 项目装置区、储运、公用工程等均依托现有,无新增构筑物及建筑物,无新增防渗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严格落实环评批复依托内容。盐酸乙脒、盐酸正丁脒、盐酸异丁脒、羟基嘧啶的生产废气和储罐呼吸废气依托现有的一套“一级水吸收+一级碱液吸收塔+活性炭吸附”尾气处理措施及排气筒;羟基嘧啶产品在脉冲机干燥过程中产生废气尾气依托现有处理措施及排气筒。 技改前后无新增废水排放量及废水污染物种类,废气处理装置排污水、真空泵设备排水、分析实验及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后依托现有措施处理。 项目装置区、储运、公用工程等均依托现有,无新增构筑物及建筑物,无新增防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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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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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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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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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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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立环保组织机构。制定可行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环保档案,加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把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在项目运营前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并按照排污许可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企业已建立环保组织机构。制定环保规章制度和档案,加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把环境要求落到实处。 2、企业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已在2026年5月9日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并按照排污许可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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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