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厂房**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进行变更前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名称:****厂房**项目(一期)
建设位置:**区**湖现代产业园桑浦一路与中兴大道交界处西南角D06-01-1地块、中兴大道与桑浦二路交界处西北侧D06-01-2地块
建设规模(变更后):二幢7层厂房,一幢8层综合楼(负一层地下室;首层设夹层),一幢1层门房,框架结构,建设用地面积22563.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910.88平方米。(其中,2#厂房14559.83㎡,4#厂房15025.26㎡,3#综合楼7263.39㎡,门房62.4㎡),围墙长度为683.8米。
原批准建设规模:二幢7层厂房,一幢8层综合楼(负一层地下室;首层设夹层),一幢1层门房,框架结构,建设用地面积22563.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6162.72平方米。(其中,2#厂房14451.91㎡,4#厂房14468.87㎡,3#综合楼7176.23㎡,门房65.7㎡),围墙长度为683.8米。
公示类型:变更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3日——2026年10月2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局工程股查询。
依照《**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许可事项提出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单位申述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联系电话:****982 监督电话:****578
联系地址:**区**和信街4号
******局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