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云协议告字〔2026〕001号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和供地进度安排,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令第2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地块一:
| 宗地编号 |
**** |
宗地坐落 |
****开发区溪墘管理区 |
||
| 宗地面积(㎡) |
991.69 |
用途 |
工矿用地-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 |
出让年限 |
35年 |
| 绿地率(%) |
10≤G≤20 |
容积率 |
1.2≤FAR≤3.0 |
建筑系数(%) |
≥40 |
| 备注 |
本项目按《规划条件通知书》(2025)常规条字005号开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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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二:
| 宗地编号 |
云2026X02 |
宗地坐落 |
****开发区溪墘管理区、大水堀管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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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面积(㎡) |
841.25 |
用途 |
工矿用地-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 |
出让年限 |
35年 |
| 绿地率(%) |
10≤G≤20 |
容积率 |
1.2≤FAR≤3.0 |
建筑系数(%) |
≥40 |
| 备注 |
本项目按《规划条件通知书》(2025)常规条字006号开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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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告时限
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24日。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宗地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不接受口头或电话告知等其他形式。但在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或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一年以上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和个人除外。
联系地址:**县莆美镇侨兴路39号
联系单位:****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96-****926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一)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二)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意向用地者为个人的,无需提供)
(三)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一)公告时限内,同一地块若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我局将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公告时限内,同一地块若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上述宗地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com)予以发布。如有变化,我局将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com)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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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