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省**市梅山灌区工程倒虹吸压力钢管采购-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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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9-23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10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10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18 00: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9-18 00: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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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省**市梅山灌区工程倒虹吸压力钢管采购答疑澄清公告(二) **省**市梅山灌区工程倒虹吸压力钢管采购项目答疑已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截止,现发布澄清答疑公告。本次招标澄清答疑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原条款: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09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修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二、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公告为准。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澄清修改文件,按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乐坪街道湘阳街1019****中心1215 联系人:刘暾晴 电 话:183****5551 传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 项目负责人:杨荣华(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童浩洋、李伟、欧阳晖、李静、彭霜颖(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0731-****0088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省本级﹒水利部门 地 址:****工程建设处/**市**区**北路370号 电 话:0731-****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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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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