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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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9-23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14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14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14 08:59: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03 23:59:59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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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49标段)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49标段)招标公告于2026年9月16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澄清与更正: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4 最高投标限价 “□其他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为避免不均衡报价,本项目采取只报总价的形式投标,不需要对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报价;单项工程下各清单子目结算单价按照预算评审单价×(1-报价下浮率)确定,报价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现更正为:“√其他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为避免不均衡报价,本项目采取只报总价的形式投标,不需要对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报价;单项工程下各清单子目结算单价按照预算评审单价×(1-报价下浮率)确定,报价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总价)/最高投标限价×100%。”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双洲东路8号 联 系 人:肖洪彦 电 话: 137****0348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99号 项目负责人:王娜 项目组其他成员:孙静、曾德贵 电 话:181****9666 传 真:029-****9393 电子邮件:****@qq.com 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市辖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农业农村局/**省**市宝庆中路340号 电 话:0739-****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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