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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集体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县伯西热克镇****经济**社决策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县伯西热克镇博亚克恰喀村1758亩土地经营流转项目在******交易中心(http://www.****.com)流转交易,依据相关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标的名称 | **县伯西热克镇博亚克恰喀村1758亩土地经营流转 (共计3宗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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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位置 | **地区**县伯西热克镇博亚克恰喀村 | |||||
| 标的面积 | 1758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土地性质 | 其中:61.73亩为国有农用地经营权,356.76亩为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1339.51亩为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 |||
| 标的使用现状 | (1)标的一713亩,耕地,现地表留存(玉米未收割,待收割完后可待耕)。 (2)标的二835亩与标的三210亩,耕地,现地表留存(棉花未采收,待采收完后可待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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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转标的用途 | 用于种植农作物(备注:种植粮食作物需种植正播小麦,复播可以种生长期不超过100天的作物) | |||||
|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 | 流转底价 | 850元/亩/年 | |||
| 流转期限 | 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全部交易价款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 □按年支付 | |||||
| 标的序号与标的名称 | 四至 | 流转面积 | 竞拍保证金 | 备注 | ||
| 标的一: (168) **县伯西热克镇博亚克恰喀村713亩土地经营流转 |
**:道路 西至:道路 南至:道路 北至:道路 |
713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606050元 | 其中:6.79亩为国有农用地经营权,227.61亩为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478.6亩为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 ||
| 标的二: (169) **县伯西热克镇博亚克恰喀村835亩土地经营流转 |
**:土地 西至:土地 南至:土地 北至:道路 |
835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709750元 | 其中:79.6亩为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755.4亩为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 ||
| 标的三: (170) **县伯西热克镇博亚克恰喀村210亩土地经营流转 |
**:道路 西至:土地 南至:土地 北至:土地 |
210亩(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178500元 | 其中:54.94亩为国有农用地经营权,49.55亩为农村集体**性资产经营权,105.51亩为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 | ||
| 其他说明 | 1. 意向受让方满足缴纳竞拍保证金、****中心工作人员完成网上成功报名并签署相关文件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缴纳形式:现金汇款(未成交客户如在竞价过程中无违规行为,竞拍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退回)。 (1)竞拍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8600 8011 2010 1148 3230 3 开户银行:****银行环疆支行 (2)意向受让方缴纳****银行卡必须在报名人本人名下,不得代缴,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竞拍保证金”。 2. 支付流转价款具体时间为第 1 种: (1)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分期付款或一年一付。 3.此流转标的水电齐全,道路通畅。 4.交易价格为流转标的使用费,水费、电费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款项和时间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5.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一次性缴纳20元/亩/年的土地管理费至**县伯西热克镇****经济**社账户。 6.标的一至标的三均用于种植农作物(备注:种植粮食作物需种植正播小麦,复播可以种生长期不超过100天的作物),若种植粮食作物,转出方不保证粮食相关补贴的发放,按照当年政策申请,且转出方对补贴发放事项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均需(须符合我乡镇土地规划及农业产业规划),受让方不得自己改变土地农业用途。 7.未经转出方同意,受让方不得再次流转此标的。 8.转出方流转标的后续若实际测量的,不包含地埂。 9.交易合同履行期间,受让方如有用工需求,须优先选择流转标的所在地本村村集体成员。 10.受让期限届满或交易合同终止、解除时,受让方对流转标的范围内投资建设形成的地上附着物,须无偿、完好移交转出方,受让方不得随意损坏,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转出方无需支付任何补偿及相关费用。 11.受让方****政府补贴资金归受让方。 12.此标的挂牌数量与实际流转数量不存在差额,如存在则扣减/增加差额部分,如产生勘测费用则由受让方承担。(存在差额部分的,须出具情况说明)。 13.受让方须于每季农作物收获后 15 日内完成田间废弃物的清理工作。 14.原受让方及转出方所在组织内部成员对流转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15.本次流转标的中61.73亩为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此标的由****授权委托**县伯西热克镇****经济**社进行流转事宜,****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明确**县伯西热克镇****经济**社代为****与最终受让方签订合同,****中心挂牌后,最终由**县伯西热克镇****经济**社代为****和受让方签订流转交易合同。 16.此流转标的一713亩与标的二835亩,流转标的均有附属设施沉砂池泵房共1个、权属均为村集体、受让方可按需使用,受让方应合理经营,维护好原有地上所有设施,同时由受让方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未经转出方允许不得私自拆除,毁损,在农用地经营权承包期间因受让方使用或疏于维护造成农用地地面设施和地上建筑物损坏,灭失的,受让方应进行修复或向转出方赔偿损失。 17.标的状态:(1)标的一713亩范围内现地表留存玉米,尚未收割,转出方须于2026年10月10日前完成流转标的范围内玉米的收割工作,并将土地整理至待耕状态后交付受让方。 (2)标的二835亩与标的三210亩范围内现地表留存棉花,尚未采收,转出方须于2026年10月25日前完成流转标的范围内棉花的采收工作,并将土地整理至待耕状态后交付受让方。 18.此标的网络竞价阶梯为10元/亩/年。 19.其他条款详见转出方与受让方签订的交易合同,交易合同不得变更本登记表所列示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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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醒 | 1.本项目开展委托转出过程中若采用竞价方式的,应当确定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为最终成交方。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放弃本项目或不按照要求缴纳(竞拍或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中心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提出受让方(竞价人)报价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受让人(竞价人)为最终成交人,也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重新挂牌流转。 2.意向受让方请再次充分知悉,在被确认为项目最终受让方后,****中心(公司)交易规则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相关事宜以****交易中心(公司)签署的《意向受让协议书》为准。 3.与转出方存在法律纠纷、合同履行不完善等行为的受让方及其**方,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拍报名。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已报名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5.受让方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和完全同意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报名竞买。 6.受让方对于承包费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注意市场风险、责任自负。 7.请及时留意是否有澄清或变更公告,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后,各项信息以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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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时间 | 2026年 9 月 23 日至 2026 年 9 月 29 日 | |||||
现场踏勘联系电话:塔森﹒依孜布拉(199****4883)
****中心联系电话:张萍(190****7761)
组合热丁(166****6960)
******交易中心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