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6〕78号
****关于**省**市下石太镇洋坑**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省**市下石太镇洋坑**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2025〕第31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基本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降碳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位于**省**市**市下太镇洋坑村,总投资30.1亿元,预计2027年6月投产;主要建设内容为花岗岩矿开采及骨料加工生产线,含矿山开采、骨料加工、物料储存及运输、辅助生产设施及生活办公区等;预计建成后,年开采建筑用花岗岩400万立方米/年(折1028万吨),年产砂石骨料约1200万吨(骨料加工规模为4000吨/小时);主要建构筑物包括露天采场、皮带廊道、料仓、生产厂房、及变电站、污水站、办公楼、生活楼等辅助及配套辅助设施。
三、用能工艺。
主要涉及矿山开采和骨料加工。矿山开采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台阶阶梯式采矿方式),采用中深孔台阶爆破技术,**内至粗破平台采用装载车道路运输,****工厂中碎车间采用胶带运输。骨料加工主要包括矿石破碎和机制砂加工等,破碎系统采用旋回式破碎机和中细碎圆锥破碎的三段式破碎工艺,制砂选用湿法制砂工艺。
四、用能设备。
(一)主要设备。5台潜孔钻机(3台钻孔直径140毫米、油耗95升/小时,2台钻孔直径90毫米、油耗24升/小时),6台液压挖掘机(4台斗容5.2立方米、油耗98升/小时,2台斗容2立方米、油耗61升/小时),2台液压破碎锤(油耗38升/小时),2台雾炮机(油耗35升/小时),2台装载机(油耗46升/小时),132辆纯电重卡,2台液压旋回破碎机(功率560千瓦,处理能力2000吨/小时),12台圆锥破碎机(8台功率630千瓦、4台功率500千瓦),4台立轴整形机(功率630千瓦),3台对辊板碎机(功率500千瓦),41台带式输送机(1台功率440千瓦、1台320千瓦、1台315千瓦、1台280千瓦、2台264千瓦、1台250千瓦、2台220千瓦、2台200千瓦、2台185千瓦、13台160千瓦、6台132千瓦、9台110千瓦)。
(二)辅助设备。19台变压器(3台容量10000千伏安、空载损耗2.8千瓦、负载损耗28.2千瓦,1台容量5000千伏安、空载损耗5.7千瓦、负载损耗40.8千瓦,5台容量2500千伏安、空载损耗2.45千瓦、负载损耗15.445千瓦,7台容量2000千伏安、空载损耗2.075千瓦、负载损耗13.005千瓦,3台容量1600千伏安、空载损耗1.665千瓦、负载损耗10.555千瓦);3台螺杆式空压机(2台功率110千瓦、排气量23立方米/分钟,1台功率37千瓦、排气量6.5立方米/分钟,均为1级能效);24台渣浆泵(8台流量800立方米/小时、功率160千瓦,2台流量900立方米/小时、功率132千瓦,4台流量800立方米/小时、功率110千瓦,10台流量200立方米/小时、功率110千瓦);4台潜污泵(流量500立方米/小时、功率132千瓦);17台离心通风机(10台功率110千瓦、2台90千瓦、4台30千瓦、1台15千瓦);20台振动筛(功率110千瓦);以及电机、空调、照明和环保处理设施等辅助设备。
五、计量器具。
对电、水、液化石油气和柴油配备能源计量器具。项目外购能源进入厂区时进行一级计量,各楼栋、车间设置二级计量,主要用能设备实现三级计量。
六、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和碳排放主要指标。
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13869.71吨标准煤,其中电力消耗量不高于8673.38万千瓦时、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2184.46吨、年液化石油气消耗量不高于15.84吨。项目开采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438千克标准煤/吨,骨料(碎石)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6.71吨标准煤/万吨,机制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7.01吨标准煤/万吨。
项目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44294.04吨,其中直接排放量不高于6812.21吨、间接排放量不高于37481.83吨。项目开采工序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28.82吨二氧化碳/万立方米,骨料(碎石)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24.11吨二氧化碳/万吨,机制砂单位产品碳排放量不高于25.21吨二氧化碳/万吨,单位增加值碳排放量不高于1.686吨二氧化碳/万元。
七、项目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降碳措施基础上,应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降碳工作:
(一)工艺节能降碳。
1.建设覆盖“开采-运输-加工-销售”全流程的智慧矿山管控平台,实现生产过程远程集中控制与实时可视化调度,科学规划开采、统筹调度作业,持续降低综合能耗。
2.凿岩设备采用一体式高风压潜孔钻机,挖掘机采用75吨级大型履带式挖掘机(搭载智能ECO模式及优化液压系统),降低能耗。
3.主要采用纯电重卡进行物料输送,减少化石燃料使用,车辆集成智能控制系统优化驾驶操作。
4.传送带采用变频永磁同步电机,泵类设备采用变频调速电机,降低电耗。
(二)辅助及附属生产设施节能降碳。
1.项目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满足相关标准二级能效以上要求。
2.选用低损耗节能型电力变压器,合理选配装机容量,使之在经济负荷率范围内运行;在生产区域、****中心设置供配电点,以就近供电;就地进行无功补偿,使功率因素在0.95以上。
3.电气照明选择合理的照度标准,严格控制照明功率密度值;选用高效LED节能灯具,充分利用自然光和太阳能光源。
(三)建筑节能降碳。
1.依托建筑物屋顶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总装机容量力争不低于2.4兆瓦。
2.合理设计建筑结构和朝向,建筑布置尽量南北向,主体生产厂房东、西面外墙尽量少开窗,以减少**对建筑影响,降低夏季冷源消耗。
3.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外墙面积与所包围建筑体积的比值,在满足采光和通风要求的条件下,合理确定门窗面积。
(四)能源计量和管理。
1.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25)等规范,健全能源计量、监测管理制度,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2.配备的电表和柴油、新水等介质的计量器具,精度要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25)要求。
3.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要求接入全省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和碳排放情况报告。
(五)其他要求。
1.项目建成投产后,应认真执行国家、省节能降碳政策要求,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并综合采取碳排放配额交易、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等措施减少项目碳排放。
2.项目应优先选用能效碳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碳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
3.加强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对企业能耗、碳排放进行实时记录、监测和分析。
4.按照《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6)相关要求,进行绿色矿山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
八、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生产装置、用能设备、工艺技术路线、主要产品品种及其他方面较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请按照《**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九、请**市****公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加强管理,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按规定组织开展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十、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市****公司组织对项目节能降碳相关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报我****改革局留存。未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以及以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节能审查验收的,责令限期整改。
十一、****改革局积极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工作,加强用能预算精细化管理,为**市后续新增项目建设腾出能耗空间。
十二、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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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