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雄**区起步区第一组团勘查区块地热探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
| 发布时间:2026-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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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区起步区第一组团勘查区块地热探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中华人民**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国矿产**法实施条例》《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委****交易所对雄**区起步区第一组团勘查区块地热探矿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雄**区**县白洋淀大道办公区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交易中心 场所:**省雄**区**县容西片区豪丹街25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雄**区起步区第一组团勘查区块地热探矿权 勘查矿种:17050 地热 地理位置:位于雄**区起步区 面积:24.3356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勘查工作程度:预可行性勘查阶段(详查) 勘查投入要求:尽快按照要求开展可行性(勘探)勘查工作,并提交地热**可行性(勘探)勘查报告。 拟出让年限:5.0年 起始价:486.712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具备勘查、开采所需资金、技术等条件;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报名。 (二)外商投资需满足《中华人民**国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 (三)未列入“信用中国”和“信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异常名录及严重失信主体。 (四)其他不得参与矿业权竞争的情形。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6年11月12日 现场:**省雄**区**县容西片区豪丹街25号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意向竞买人应于2026年9月23日8时30分至2026年11月11日17时30分之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到****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窗口现场咨询、领取报名材料、查阅资料。接受电话咨询。可自行下载报名材料(网址https://www.****.com/)。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6年09月23日—2026年11月11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在申请时间内按拍卖文件相关规定到****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文件。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首次报价:首次报价应等于或高于起始价; (二)加价幅度:加价幅度为10万元人民币及其整数倍; (三)本次拍卖设底价,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四)竞买人需按照拍卖文件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保****银行账户转出,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17时30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为486.712万元人民币;当竞价达到/超过2000万元时,暂停拍卖竞价,追加保证金至2000万元,追加时限1个工作日;当再次竞价达到/超过4000万元时,追加保证金至4000万元,追加时限1个工作日。 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矿业权出让收益。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矿业权出让合同》的,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于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保证金收取、退还、转入出让收益账户、违约情况下保证金处置等事项,由****交易中心根****规划局、****税务局的书面通知执行。 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名称:******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130********800001586标书代写 八、风险提示 (一)矿产**勘查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因掌握地质信息和对成矿规律认识程度的差异可能导致找矿结果的不确定性。出让方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仅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储量的任何承诺。同时还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以及矿业权设立相关的政策法规变化。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竞得人须在取得勘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勘查作业,但不得进行采矿。在勘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勘查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已经收取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三)本次出让的矿业权仅为地热探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勘查井位选址需符合相关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区块内有地热勘探井一孔,勘查期间应注意避让保护。竞得人因勘查工作需要所涉及的用地、用林、用草、用水、用电、道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事项,由竞得人依法依规自行完善相关手续;涉及的地表附着物(如林木、种植物、道路等)补偿费用,由竞得人承担。矿业用地分为勘查用地与开采用地,勘查用地包括为满足勘查作业需要搭建或修建生活用房、工棚、运输便道等;未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不得批准其新的临时用地。 (四)探矿权的期限为5年。探矿权期限届满,可以续期,续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期限为5年,续期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自然**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核减勘查区域面积。探矿权人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及时开展勘查工作,并每年向原矿业权出让部门报告有关情况;无正当理由未开展或未实质性开展勘查工作的,期限届满不予续期。期限届满未申请续期或依法不予续期的,矿业权消灭。 (五)竞买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现状情况,风险自担。 (六)本区块地热开发利用方式为市政集中供热,转采后矿业权人需自行与片区市政供热单位协商建立热源供应关系。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所缴纳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出让人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出让本探矿权,并依法追究竞得人给国家所造成的损失。 1.拒不签署《成交确认书》、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 2.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恶意串通、向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不按规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成交价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出让的矿业权有异议的,需以书面形式****规划局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在矿业权出让交易过程中存在扰乱正常交易秩序、违约等行为的竞买人,****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对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内容 (一)竞得人须在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后,按相关规定编制勘查方案,****规划局审查。 (二)探矿权转采矿权时采用地下开采的,可依法依规办理探转采手续;采用露天或露天/地下联合开采方式的,需列入省级矿产**规划划定的重点开采区内,****政府批准新设露天矿山指标,暂不符合重点****省政府出让指标调控要求的,可依申请办理探矿权保留手续,不予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手续。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交易竞买须知》。 (四)交易服务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 2026年0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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