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三期建设项目-产教融合实训楼1#、****图书馆工程勘察设计
补充通知
三
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校区三期建设项目-产教融合实训楼1#、****图书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含资格评审部分、商务分评分部分及定标阶段评审部分)均按以下要求执行:①投标人应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如取消图审的省市需提供官方通知的(取消图审的相关依据及业主证明)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业主证明(需体现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注明时间为准。若上述材料中均未标明有反映“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要求的相关资料,否则业绩不计。②业绩必须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省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信息公**台中(如:**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或(国家或项目所在地市级以上)指定的公告媒介可查询,否则业绩不计(提供查询截图)。注:合同类型可以是独立设计或联合体设计,联合体设计的,应当是联合体牵头人或者第一设计方;设计合同或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业主证明或施工图设计批复体现设计业绩的项目类型。(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同步修改)
二、原招标文件中 投标须知前附表(格式) 项号10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3)设计人员要求: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应当有1名勘察项目负责人以及3名勘察专业负责人。
现更正为:
“(3)设计人员要求: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应当有1名勘察项目负责人以及
2名勘察专业负责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
招标代理人:****
日期:2026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