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靖江市三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建设项目作出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审批
江苏-泰州-靖江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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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单位 **** 发文日期 2026-09-23
文号 时效 有效
拟对**市三****公司等5家建设项目作出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6-09-23 17:01

一、**市三****公司

项目名称:橡胶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市**路96号3幢

环评机构:******公司

项目概况:****开发区城南园区**路96号3幢,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租赁5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购置、安装开炼机、分条机、硫化罐、破碎机、磨粉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从事橡胶制品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硬质橡胶板6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依托工程、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及产品方案等详见《报告表》,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改变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和产品方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投料粉尘、开炼废气、硫化废气、破碎粉尘、磨粉粉尘、筛分粉尘。其中,投料、开炼、硫化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限值,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限值;破碎、磨粉、筛分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
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6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二硫化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华汇****公司集中处理;硫化冷凝水、软水制备弃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废气喷淋塔用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六)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关于印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6〕18号),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按要求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危废产生和处置情况,提高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法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源头防控,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要求,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二、****-****园区****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金属结构件项目

建设地点:****-****园区沿江高等级公路21号

环评机构:****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园区沿江高等级公路21号A-3室,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租用**长阳****公司标准化厂房2480平方米,购置、安装行车、等离子切割机、折弯机、打孔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从事金属结构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金属结构件20000吨的生产能力,其中桥梁U肋件6000吨/年、立柱件14000吨/年。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依托工程、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及产品方案等详见《报告表》,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改变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和产品方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抛丸粉尘、切割烟尘、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和喷枪清洗废气。其中,抛丸、切割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调漆、喷漆、烘干、喷枪清洗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DB32/4041-2021)表1限值。
厂界的颗粒物、NMHC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NMHC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汇****公司集中处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六)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关于印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6〕18号),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按要求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危废产生和处置情况,提高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法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源头防控,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要求,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三、******公司

项目名称: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市季市镇**北路99号

环评机构:****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市季市镇**北路99号,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对现有生产厂房布局进行调整,购置、安装网带式热处理炉、抛丸机、浸涂设备、喷涂房等生产及辅助设备,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在现有年产汽车零部件50万件不变的基础上,新增年产汽车零部件1500万件的生产能力。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依托工程、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及产品方案等详见《报告表》,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改变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和产品方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焊接烟尘、抛丸粉尘、配料废气、烧结废气、浸涂废气、喷涂废气、烘干固化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浸涂、喷涂、烘干固化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1限值;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限值。
厂界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NMHC执行《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3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六)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关于印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6〕18号),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按要求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危废产生和处置情况,提高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法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源头防控,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要求,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四、**申亚****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高品质超低温可焊铸造件及艺术景观铸造件4000吨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市生祠镇生东路10号

环评机构:****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市生祠镇生东路10号,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利用标准化厂房6031.26平方米,购置、安装中频炉、热处理炉、数控车床、铣床、抛丸机、砂轮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从事高品质超低温可焊铸造件及艺术景观铸造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可焊铸造件3500吨、艺术景观铸造件5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依托工程、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及产品方案等详见《报告表》,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改变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和产品方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苏环办〔2023〕242号)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粘接废气、烘模废气、浇注废气、熔化烟尘、造型粉尘、落砂粉尘、砂再生粉尘、切浇冒口粉尘、打磨粉尘、抛丸粉尘、热处理天然气燃烧废气、焊接烟尘。其中,热处理加热以天然气为燃料并配套安装低氮燃烧装置;熔化、浇注、造型、落砂、砂再生、切浇冒口、打磨、抛丸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限值,粘接、烘模、浇注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热处理加热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限值。
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A.1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集中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经沉淀出来的初期雨水、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六)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关于印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6〕18号),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按要求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危废产生和处置情况,提高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法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源头防控,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要求,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按《**省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苏环办〔2023〕242号)等要求安装、布设监测监控设施,强化全过程全流程精细化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五、****配件厂

项目名称:橡塑产品制造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市马桥镇侯河村正茂路199号

环评机构:国芳工程****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市马桥镇侯河村正茂路199号,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租赁15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购置、安装开炼机、密炼机、硫化机、注塑机等生产及辅助设备,从事橡塑产品制造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橡胶制品200吨、塑料制品2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依托工程、生产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及产品方案等详见《报告表》,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改变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和产品方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对施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收集、治理和控制。

(三)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注塑废气、破碎粉尘、配料粉尘、密炼废气、开炼废气、硫化废气和危废暂存废气。其中,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1限值;配料、密炼、开炼、硫化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限值,二硫化碳、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限值。
厂界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二硫化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六)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符合《关于印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6〕18号),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其他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按要求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危废产生和处置情况,提高危废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法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可追溯、可查询。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源头防控,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管理要求,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按要求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非正常工况、事故状况缓冲处理设施,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九)对粉尘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十)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电话:0523-****2220 邮箱:****@163.com

四、通讯地址:**市**市阳光大道1****中心2****环境局窗口,邮编214500。

拟稿:窦嘉勉 初审:张宁 复审:陆彬 终审: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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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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