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6年-2029年学校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采购
变更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6年-2029年学校食材供应商
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招标标段名称:
1、**县2026年-2029年学校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采购-米粉类
2、**县2026年-2029年学校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采购-豆制品类
二、更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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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项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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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六、供应商的能力要求 |
4、米粉类、豆制品类:半熟食加工,必须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符合《食品安全法》的基本要求,提供自有经营场所照片及自有生产设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每半年提供一次第三方检测报告和对应批次检测报告,成品/半成品仓储照片、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
4、米粉类、豆制品类:①生产加工主体投标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②贸易配送企业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与合规米粉、豆制品生产加工主体签订的稳定供货**协议、货源保障证明材料。所有投标人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基本要求,提供经营场所照片、成品/半成品仓储照片、公司基本情况介绍;每半年提供一次第三方检测报告和对应批次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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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商务部分-配送能力及资格标书代写 |
(1)普通配送车辆:提供配送车辆,车辆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提供车辆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一台的 4.5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 9分。 (2)冷藏车辆:配送车辆应为冷藏车,车辆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提供车辆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一台的4.5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 9分。 注:投标供应商的配送车辆必须为自有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每辆车须提供对应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照片、租赁车辆需租赁合同、委托车辆需要委托协议,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缺漏项不得分。 |
(适用于3米粉类、2豆制品类) (1)普通配送车辆:提供配送车辆,车辆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提供车辆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一台的 3 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 6 分。 (2)冷藏车辆:配送车辆应为冷藏车,车辆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提供车辆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一台的 4分,不提供不得分,最高 8分。 注:投标供应商的配送车辆必须为自有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每辆车须提供对应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照片、租赁车辆需租赁合同、委托车辆需要委托协议,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缺漏项不得分。 (3)自有经营场所、自有生产设备:拥有自有经营场所、自有生产设备不提供不得分,最高得4分。 (注:经营场所:需提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经营场所照片、成品/半成品仓储照片。生产设备 :需提供主要生产设备清单、设备购置发票,或采购合同+付款凭证复印件、生产设备实物照片。)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需自行查看更正公告,并下载最新的更正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疏于查看,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四、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名称:****
地址:**省**市****经济开发区B区G243****集团2号厂房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51****6366
(二)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地址:**市新蒲新区金科天都11栋A座25层
项目联系人:朱洪(项目负责人,黔招协【2024】00529)、黄江、朱德福。
联系电话:0851-****6689、151****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