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9-24 | 挂牌结束日期2026-10-14 | |
| 10000 ( 1 万元) |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 |
| 李经理 027-****5685 | ||
| **** | ||
|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区沿港路7号青扬港厦A栋1层102号、103号商铺3年承租权 |
| 租赁底价 | 3.6903万元/年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24 |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6-10-14 |
| 出租方名称 | **** |
| 所在地区 | **省 - **市 |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70439L |
| 租赁期限 | 3年 |
|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 是 |
| 定价依据 | 询价 |
| 租赁面积说明 | 102号商铺76.29m2、103 号商铺46.72 m2,合计 123.01 m2。 |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否 |
| 租赁用途 | 商业 |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承租方 |
| 其他招租条件 | 1.本次租赁期限为三年期,租金缴纳方式为:每半年支付一次,一个付款周期为半年。首期租金应于签订《租赁合同》后5****交易所账户。 2.履约保证金为1万元,在《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 租方须交纳履约保证金(1万元)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租期结束时,承租方付清租金和物业费、水电等费用,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退场后且无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按约定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至承租方。 3.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租赁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 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 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4.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承租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足额交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 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首期租金及全部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 5.承租方须同意****交易所在收到首期租金和全部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首期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6.承租方须承诺在租赁期间,保证房屋内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如有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
| 承租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及其他合法组织,或是具有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 重大事项披露 | 1. 标的资产简介:商铺位于**区沿港路7号青扬港厦 A 栋商铺102号面积76.29平方米、103号面积46.72平方米,临街商铺,****超市****商场,设施齐全,人流量大,交通便利,地铁5号线红**站步行5分钟。 2. 标的房屋空置,无优先出租权。 3. 标的探勘地址:**省**市**区沿港路7号青扬港厦A 栋102号、103号商铺。 4. 本次出租房屋面积,详见附件。如实际承租面积与公告面积存在合理差异的,不影响交易效力,承租方也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调整租赁价格。 5.本次出租标的权属为****。出租方承诺:出租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的情况。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分租给第三方,更不得将出租房屋或房屋承租权进行抵押、 担保或融资等活动。 6. 承租方须自行了解并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税金。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通讯费、网络费用以及其他费用。 7.承租方不得从事明火餐饮及影响房屋安全的业务,若出现安全、环保以及其他任何可能发生的事故后的一切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社会责任) 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并且全额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8.承租方缴纳房租后,出租方对承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承租方应已充分、全面了解出租资产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建建筑产权登记瑕疵、建筑面积、规划功能、交付标准、消防状况、房产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等,愿意以现状承租该房产,承租方确认知晓标的资产状况可能影响承租方日后经营使用及办理有关营业所须证照,承租方自愿接受相关的不利后果,并保证不因此追究出租方和****交易所任何责任。若承租方需要办理经营场所的证照及各项报批报建手续,出租方在合法的范围内为承租方开具或提供可以提供的证明文件。 |
|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123.01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24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52个周期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处置方案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租赁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承租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网络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首期租金的一部分;未竞得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承租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 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 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交易所缴清剩余首期租金和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承租方应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待交易所收到首期租金、 交易双方全部交易服务费****交易所将承租方所缴纳的首期租金转至承租方账户;
3、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承租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 “e 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4、如因非出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所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交易所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 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或不签订《租赁合同》的;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的,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能按期签订《租赁合同》及放弃租赁的;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承租保证金自动转为房屋租金的一部分,承租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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