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中心城区污泥应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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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污泥应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撰写单位: **** 发布时间: 2026-09-24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中心**污泥应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按照《****中心**污泥处置应急预案》要求,保障我市污水处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妥善处置突发污泥积压、处置断档等应急情况,备选一家应急处置企业,进行污泥处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于2026年07月10****政府采****中心**污泥应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告期符合法定要求,资格条件设置无歧视性、排他性条款,采购需求明确清晰。截止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4日09时00分,仅****1家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因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招标程序依法终止。于2026年08月05****政府采****中心**污泥应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3日00 时00分,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招标程序依法终止。 两次招标公告均通过法定渠道全覆盖发布,公告内容合规、需求明确,未设置任何排斥或限制潜在供应商的条款。在充分公开、公平的采购环境下,只有****一家供应商响应,且该供应商已提供营业执照、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泥处置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完全满足项目采购要求。 ****小组全面审查项目资料、核实招标流程后认为:****中心**污泥应急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两次招标程序均合法合规,无任何人为限制竞争情形,且本项目两次招标文件不存在歧视性、排他性、不合理条款。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并且参照辽财采〔2014〕526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第1项规定本项目视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按规定程序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供应商********中心**污泥应急处置服务。标书代写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寺儿堡镇**子村

三、公示期限

2026-09-24 至2026-10-09(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狄茜,管兰英,何萍,徐艳秋,刘艳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地址:**市**区龙警街12号

联系电话:186****8277

2.财政部门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地址:**市**区龙程街5号

联系电话:042****9511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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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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