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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市红甸乡伊兴奶******社于2026年9月15****机关提出生鲜乳收购行政许可(延续)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6年9月22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同意**市红甸乡伊兴奶******社****收购站行政许可,现予以公开。
一、收购站名称:**市红甸乡伊兴奶******社****收购站;
二、收购站地址:**省**州**市红甸乡红甸村**坛;
三、开办单位名称:**市红甸乡伊兴奶******社(法定代表人:锁献专);
四、收购地域范围:**市境内;
五、许可证编号:****;
六、有效期:自2026年9月30日至202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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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
本机关地址:******政协楼四楼
邮政编码: 663099
联 系 人:袁** 联系电话:135****8788
注: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开方式可以采取网络、公告公示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