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电切镜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广达路68****广场**9层06室
中标(成交)金额:4.980000万元(人民币)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评审总得分 | 货物单价 |
| 1 | **** | 电切镜 | 司迈 | SMNKJ | 1台 | 97.03分 | 498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海、谢志雄、柯国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①成交金额在30(含)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0.8%计取;成交金额在30-100(含)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0.6%计取;成交金额在100-500(含)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按成交金额的0.4%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代理费总额不足叁仟元的按叁仟元包干收取(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代理费总额超过两万元的按两万元包干收取。注:a、按上述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b、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付清。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账户名:****,账号:1405 0106 1960 0008 458,开户行:****银行****分行国际业务部。③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按《****财政局****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莆财购〔2017〕20号)(转发闽财购函〔2017〕64号、闽财购函〔2018〕8号)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小组审查各响应人的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如下:
根据采购文件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特定条件“响应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件也应提供)。响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应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的规定,******公司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未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故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公司提供的响应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声明”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故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公司、**省**新****公司的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政策性价格扣除或加分情况:****、****公司、**省**新****公司均有提供完整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采购文件及有关政策规定,给予15%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成交供应商可至****领取成交通知书及服务费发票,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以及开票信息发送至****@163.com。
4.未成交供应商可至****领取未成交供应商的评审结果通知书,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163.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国欢镇国欢西路2836号
联系方式:黄女士、0594-****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弄2号楼1梯201、202室
联系方式:郑女士/廖女士,177****0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廖女士
电话:177****0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