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广******厅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5号)和《****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深化砂石土类矿产“净采矿权”出让工作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25〕17号)相关规定,拟协议出让****祺鑫花岗岩矿采矿权平面范围内深部**和扩大平面**范围,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市**区银**路2号
二、受让人
名称:****
场所:****社区旺竹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481MA5NUYR99R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祺鑫花岗岩矿
开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中心****广场)300°方位,与市区直距约4.2km,行政区划隶属****社区管辖。**范围地理坐标:东经110°57′06″~110°57′19″,北纬22°56′04″~22°56′24″。中心点坐标:东经110°57′13″,北纬22°56′16″。
开采深度:由+356m至+255m标高
面积:0.0849km2,拐点坐标如下(国家大地2000坐标系):
| 序号 | X | Y |
| J1 | ****540.25 | ****5125.99 |
| J2 | ****770.25 | ****5050.99 |
| J3 | ****789.06 | ****5122.43 |
| J4 | ****814.24 | ****5213.09 |
| J5 | ****799.30 | ****5268.04 |
| J6 | ****773.90 | ****5316.22 |
| J7 | ****681.32 | ****5414.86 |
| J8 | ****468.73 | ****5315.29 |
| J9 | ****462.25 | ****5209.00 |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符合《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第二大点、《广******厅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5号)第三大点第(六)点和《****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深化砂石土类矿产“净采矿权”出让工作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25〕17号)第三大点第(二)点的规定。
理由:一是协议出让****祺鑫花岗岩矿采矿权平面范围内深部**,属已设采矿权平面范围内深部**范围,开采深度为原采矿权标高以下+275.13m至+255.0m,原采矿权开采标高为+416.13m至+275.13m,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二是因历史原因,部分拐点的连线是沿山脊,开采终了易形成“半边山、一面墙”情况,为解决历史问题,需剔除部分范围,将**东北坡纳入**范围(扩大面积0.02044km2,扩大面积占原**保留面积29.81%)。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10月14日,公示期内,有2个及以上相邻矿业权人对同一出让标的均提出协议出让申请的,转为公开竟争出让。
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投诉,请将书面材料送或寄达********管理科。地址:**市**区银**路2号,邮编:543003,联系电话:0774—****286。
本公示在自然**部门户网站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