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你单位报来《关****中心港区岜美作业区1号至6号泊位工程项目申请重新核准的请示》(江发改报〔2026〕10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委曾于2023年8月30日(崇发改交通〔2023〕11号)对该项目进行核准批复,2025年8月13日(崇发改基础〔2025〕6号)对该项目进行核准有效期延期批复,有效期**至2026年8月30日,由于项目前期手续未能办理完成且尚未开工建设,现就你单位提出重新核准的申请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构建和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内河运输的发展,提高**区港区水运通过能力,促进**市经济健康发展,根据《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和《**港总体规划(2035年),继****中心港区岜美作业区1号至6号泊位工程。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地址:位于**市**区驮卢镇的岜美附近左江左岸处,上距驮卢左江大桥约0.3km,下距驮卢大桥3.4km,****电站约30.5km。
五、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建设6个2000吨级散货泊位,岸线使用长度为497米,设计年吞吐量495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552万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水工工程、护岸工程、道路堆场、陆域形成、装卸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工程、供电照明、通信及助导航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绿化美化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临时工程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0867.91万元,其中**工程费23049.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48.60万元,预备费1959.87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909.95万元。****银行贷款和业主多渠道筹措资金。
七、请按照建设环境**、**节约型码头作业区的要求,优化设计,把环境和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八、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
九、核准项目的相关前置文件分别为:《**港总体规划(2019-2035)》《******局****中心港区岜美作业区码头工程项目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的报告》《**市**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运输局****中心港区岜美作业区码头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局****中心港区岜美作业区码头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情况的说明》。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项目业主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
十二、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业主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十三、本批复印发后,原批复《****委员会****中心港区岜美作业区1号至6号泊位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崇发改交通〔2023〕11号)、《****委员会****中心港区岜美作业区1号至6号泊位工程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期的批复》(崇发改基础〔2025〕6号)自行作废。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中心港区岜美作业区1号至6号泊位工程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 察 | √ | √ | √ | ||||
| 设 计 |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 监 理 |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 材 料 | √ | √ | √ | ||||
| 审批部门 核准意见 说明 | 本项目总投资为30867.91万元,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材料及设备等必须进行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9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