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9-24 | 挂牌结束日期2026-10-14 | |
| 310000 ( 31 万元) |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 |
| 曾卓 0724-****262 | ||
| **** | ||
|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标的25:****公司35#580.12亩土地经营权招租(第三次挂牌) |
| 租赁底价 | 0.107万元/年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24 |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6-10-14 |
| 出租方名称 | **** |
| 所在地区 | **省 - **市 - **县 |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7341U |
| 租赁期限 | 一年 |
|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 是 |
| 定价依据 | 评估 |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否 |
| 租赁用途 | 其他 |
| 租赁用途其他说明 | 标的物经营模式:标的2、3、4、6、8、9、10、11、12、13、14、15(含 少部分)、16、17、19、20、21、22、24、25、28、29号标的种植麦(油)=稻(旱)作物;1、5、7、23、30号标的种植麦.玉旱作;15(大部分)、26、27号标的种(养) 植藕虾、莲藕作物;18号标的种养稻虾。 |
| 租赁用途说明 | 农作物种植 |
| 目前状态 | 使用 |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双方各付 |
| 承租资格条件 | 具有独立民事责任承担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本公司无历史欠账;不接受联合承租。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出租标的以单价挂牌(亩/年),以最终成交价单价/年/亩×公告面积(亩)进行结算。 2.标的耕地须严格按《耕地竞拍明细表》中载明的租赁用途(种植模式)和租赁期限进行种植。 3.本次标的租赁期限为一年期,租赁期为:2026年10月25日-2027年10月24日。所有标的租期内需保证种植并收获一季粮食作物。 4.标的成交后由出租方负责土地腾退事宜,其它事宜由新的承租方负责。 5.在承包期间,不得转包承租的土地;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和破坏性生产;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和种植模式;不得擅自改变地形地貌;不得搭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损坏农田水利及其它基础设施;不得破坏农田防护林。 6.未经许可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前,承租方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合同期满临时建筑由承租方自行拆除,不得向出租方请求任何补偿。 7.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国****政府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农业层面环境保护、河湖长、禁烧、安全生产等规定和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有防汛抗旱义务,应积极参加出租方组织的防汛抗旱等抗灾减灾工作。 9.合同履行期间,承租方因不可归责于出租方的原因在承租土地内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自身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10. 合同履行期内,所租土地需要被依法征收或征用的,出租方应提前书面告知承租方,待该轮种植周期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如该轮种植周期未满,所承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征地补偿依照相关政策执行。 11.承租方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之日同时需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一年期的按年租金10%交纳土地承租履约保证金(保留百元整)。 12.本次标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按每个标的每亩挂牌单价进行竞价,每次竞价增价幅度按5元/亩/次,或5元倍数/亩/次执行。 13.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自行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踏勘、调查、了解,并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交易所****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14.承租方在交清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 15.展示(现场踏勘)时间:公告之日起(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展示(现场踏勘)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生产经营部 彭继斌139****0723。 16.基础设施情况 水系排灌、交通、电力设施等情况:1、2、3、4、5、6、8、9、10、11、12、13、15、16、17、20、21、22、23、24、25、26、27号标的物水系排灌通畅、交通便利、电力设施较完善;7、14、18、19、28、29、30号标的物属于较零散地段、部分为零散地组合,水系排灌、交通、电力等配套设施存在部分不足。 17.标的瑕疵情况 (1)经营模式影响标的物移交时间:1、5、7、15、18、23、26、27号标的物上年度经营模式为蔬菜、稻虾、藕虾、莲藕,因作物生育期时间长等原因,可能存在合同到期作物未收获情况,中标承租人签订合同、缴纳租金后,公司帮助协调移交田块。如因原承租人移交田块时间晚于新承租人合同起始时间,公司帮助协调由原承租人支付占田时间租金及占田造成新承租人相关损失,支付给新承租人。 (2)零星田块(含耕地流出整改)合并标的管理难度:10、13、15、16、18、19、21、27、28、29号标的物,均为田块合并标的,合并的零星田块存在一定的种植管理难度。 (3)13、16、17号标的存在局部面积地势较低,大雨期间可能存在排水困难,局部农田短时受淹。(4)因2025-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1、2、3、4、5、6号标的物,在平整土地、修建渠道、路涵和沟渠清挖等施工完工后,可能存在一定影响和变化。报名人需到现场查勘,报名后视为接受该标的物及瑕疵。 |
|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386746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24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处置方案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是 |
| 保证金设定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承租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承租价款的确认付款操作。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按****公司的要求,该保证金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出租方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出租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出租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要求签署土地租赁合同或放弃承租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土地租赁合同生效时起,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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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 标的状态 | 正在运作 |
| 评估机构 | 中康正房地资产****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