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9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现将“********煤矿9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煤矿9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址:**县老厂镇大格村
建设内容:本次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井下工程,包括井巷开拓、采掘工作面机械化改造、以及增加生产设备,地面工程大部分沿用现有工程,井筒主斜井改造为副斜井,排水平硐改造为主平硐,矿山井筒功能变更,****处理站进行改扩建,****处理站采用“调节预沉淀+磁混凝+斜管沉淀+消毒”工艺,处理规模10000m3/d,****处理站采用“A/O+消毒”工艺,**处理规模180m3/d,一套处理能力为120m3/d的一体化净化设备和一套处理能力为180m3/d的一体化净化设备,****处理站处理规模达到300m3/d,在主平硐南侧**一栋任务交待室、灯房、浴室等联合建筑。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温总
联系电话:159****2705
通讯地址:**县老厂镇大格村
三、承担本项目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博远****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B座911
联 系 人:丁工
联系电话:158****2241
邮箱:****@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的意见,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发送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对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