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乌拉特后旗中源矿业有限公司潮格温都尔镇韩乌拉年采选石英岩矿40万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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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拉特****公司潮格温都尔镇韩乌拉年采选石英岩矿40万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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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乌拉特****公司潮格温都尔镇

韩乌拉年采选石英岩矿40万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乌拉特****公司潮格温都尔镇韩乌拉年采选石英岩矿40万吨项目为**项目,位于**潮格温都尔镇韩乌拉嘎查。该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年采选石英岩矿40万吨,矿山总服务年限约11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露天采场、工业场地及办公生活区、供电设施等公辅设施。工业场地内建设1条年破碎、筛分40万吨石英岩矿生产线,配套建设汽车维护保养区、原矿堆场、成品料堆场、危废暂存间等设施。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选址合理。根据《报告书》的结论,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建设和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钻孔爆破扬尘采用湿式凿岩技术和预爆破增湿措施;外排土场、临时表土堆场采取洒水抑尘、及时碾压压实和非作业面防尘网覆盖措施抑尘;运输道路洒水抑尘,车辆加盖篷布,限制运输车速;破碎车间、筛分车间和成品料仓采取全封闭措施;成品料堆场外围三侧和顶部采用防风抑尘网封闭,给料机外围三侧和顶部采用封闭措施,并定期洒水抑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矿坑水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拉运至****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保养维护。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剥离废石暂时堆存于外排土场,优先用于矿山工程建设,剩余废石按照自然**部门要求纳入公共**交易平台统一处置,综合利用。

2.除尘灰、矿坑涌水沉淀池污泥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外排土场堆存。

3.废矿物油统一由废油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

4.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严控施工范围、车辆按照指定道路行驶,减少对周围动植物的扰动,施工期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放,并采取防护措施,用于后期植被恢复。

运营期,开采过程采用台阶式开采方式,避免水土流失,严禁超范围开采。对工业场地内未硬化的区域进行绿化、洒水抑尘。对已开采完毕的采坑区域,及时回填并进行场地平整,覆盖剥离的表土,选择适合草本植物进行播种。对采场边坡,采用喷播植草等方式进行防护和植被恢复,防止边坡水土流失,提升边坡稳定性。对办公生活区的空地、道路两侧进行绿化,选择耐旱、易存活的植物,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闭矿期,建设单位对项目占地范围内建筑物全部拆除,依照生态恢复方案实施生态修复和养护管理。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环保设施运行台账,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运行。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将公众意见作为完善和强化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重要手段,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乌****分局负责、市生态****支队负责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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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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