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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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镇一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6年度第8批次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镇一村集体土地,****开发区****办公室犁湾河一村集体土地,****开发区****办公室两河村集体土地,北至**镇一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8558公顷。其中农用地0.8558公顷(耕地0.4733公顷、园地0.2703公顷、林地0.0307公顷、草地0.0341公顷、其他农用地0.046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74万元/公顷(11.6万元/亩),共计148.909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该批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字〔2026〕3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22日。****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联系人:王 震 联系电话:****279
地 址:**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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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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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开发区****办公室犁湾河一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6年度第8批次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经济开发区****办公室两河村集体土地,****开发区****办公室犁湾河一村集体土地,****开发区****办公室两河村集体土地,北至**镇一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5697公顷。其中农用地0.5697公顷,其中农用地0.5697公顷(耕地0.0370公顷、林地0.0228公顷、其他农用地0.5099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74万元/公顷(11.6万元/亩),共计99.127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该批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字〔2026〕3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22日。****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联系人:王 震 联系电话:****279
地 址:**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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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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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开发区****办公室两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6年度第8批次1号、2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一)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经济开发区****办公室两河村集体土地,****开发区****办公室犁湾河一村集体土地,****开发区****办公室两河村集体土地,北至**镇一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村****经济开发区****办公室邢庄村集体土地,****开发区****办公室两河村集体土地,****开发区****办公室两河村集体土地,****开发区****办公室两河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一)1号地块。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8.5760公顷。其中农用地8.5760公顷(耕地0.3214公顷、林地0.4387公顷、其他农用地7.8159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二)2号地块。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6575公顷。其中农用地0.6575公顷(其他农用地0.6575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74万元/公顷(11.6万元/亩),共计803.3145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该批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字〔2026〕3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22日。****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联系人:王 震 联系电话:****279
地 址:**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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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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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开发区****办公室邢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6年度第8批次2号、3号、4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一)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青乐线公路(S261),****开发区****办公室两河村集体土地,****开发区****办公室邢庄村集体土地,****开发区****办公室邢庄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3号地块。拟征收你村村****经济开发区****办公室邢庄村集体土地,西至******公司,南至新开口大街,****开发区****办公室邢庄村集体土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4号地块。拟征收你村村****经济开发区****办公室邢庄村集体土地,****开发区****办公室邢庄村集体土地,****开发区****办公室邢庄村集体土地,北至新开口大街支路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1)。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一)2号地块。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5.0992公顷。其中农用地5.0080公顷(耕地0.0526公顷、林地0.3071公顷、其他农用地4.6483公顷)、建设用地0.0912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二)3号地块。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6643公顷。其中农用地0.6643公顷(耕地0.6409公顷、其他农用地0.023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4号地块。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0.1141公顷。其中农用地0.1141公顷(耕地0.0799公顷、园地0.0278公顷、其他农用地0.0064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2。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74万元/公顷(11.6万元/亩),共计340.900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该批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政办字〔2026〕3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0%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22日。****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联系人:王震 联系电话:****279
地 址:**县碣阳大街东段17号
附 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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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
**县2026年度第8批次1号地块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勘测定界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