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心的委托,****小学食堂大宗食品配送供货商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小学食堂大宗食品配送供货商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4、项目预算:51.90万元(本项目预算为往年供货金额测算,仅作为参考,不作为合同签订依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存在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舆情事件的企业和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记录的企业以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标书代写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2026年6月至2026年8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 投标人提供2025****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若2025****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未完成,则出示2024****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并提交2025****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申报进度佐证材料)。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任意两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新证的,“三证合一”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以上资料中的近三个月指:2026年6月至2026年8月。
3、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比选文件售价
1、时间:2026年09月24日起至2026年09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 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
2、地点:****招标部(**市**区湘府机电市场8栋2层)。
3、方式:持个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人领取文件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获取比选文件。
4、比选文件每份售价0元(人民币)。
5、代理机构对前来登记的投标人身份进行核实,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投标登记手续的,恕不接受投标,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08日14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2、地点:****开标室(**市**区湘府机电市场8栋2楼)。标书代写
3、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标书代写
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八、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政府网(http://www.****.cn/)发布。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地 址:****学院街37号
联系人:贺沙
电 话:0731-****5692
****公司:****
地 址:**市**区湘府机电市场8栋2层
联系人:罗女士、李女士
电 话:156****5627、130****2074
****教育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