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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豸山景区**亭天空之镜拍照服务点位经营权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冠豸山景区**亭天空之镜拍照服务点位经营权(招标编号****),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等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1、参照****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少于10日。
2、删除本项目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交易中心平台,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为准。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