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药剂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水厂药剂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9月24日
二、成交情况
|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金额 | 单位 | |||
| 1 | ****水厂药剂采购 | **** | **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东路85****广场2号楼7楼(集群注册) | 3880元/吨(其中聚合氯化铝(PAC):2900元/吨、不含碘食用盐:980元/吨。) | 元/吨 | |||
| 名称 | 交货期 | 合同履行期限 | 质量标准 | |||||
| ********水厂药剂采购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次接到采购人通知3日内供货完毕,每批次随车附带厂家当车(当批)检测报告 | 2年 |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要求 | |||||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王晋(业主代表)、王家傲、王大森。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计取57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在《**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邓****银行**支行院内
联系人:屈东顶
联系电话:0377-****2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原区**中路67号
联系人:郑坤
联系方式:0371-****63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坤
联系方式:0371-****6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