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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了年检评估。现将年检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复议,逾期未提出复议视为无意见。
公示期: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科室:就业促进科
联系地址:**市**区齐富路88号D栋8F
联系电话:020-****060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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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