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及自然**部相关文件规定,现对**至**公路(**至**段)PPP项目五标段临时用地(第二批)复垦工程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和位置
**至**公路(**至**段)PPP项目五标段临时用地(第二批),位于**镇黎木圩、**镇竹良村及**镇文仰村。项目承担****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批复文号为玉自然资临批〔2023〕25号。
2、项目临时使用面积、用途与复垦概况
**至**公路(**至**段)PPP项目五标段临时用地(第二批)总规模6.0339公顷,共计11个地块;涉及水田0.0835公顷、旱地0.0121公顷、乔木林地3.9037公顷、竹林地0.4614公顷、灌木林地0.1588公顷、其他林地0.3049公顷、公路用地0.0119公顷、农村道路0.0242公顷、河流水面0.0066公顷、坑塘水面0.0362公顷、沟渠0.0002公顷、设施农用地1.0174公顷,田坎0.0130公顷。
根据建设单位的实际使用情况、该批次临时用地无需复垦区面积2.3864公顷(包括未损毁面积1.1933公顷,其中未损毁水田0.0028公顷、乔木林地1.0861公顷、竹林地0.0706公顷、灌木林地0.0003公顷、其他林地0.0059公顷、公路用地0.0117公顷、农村道路0.0093公顷、河流水面0.0066公顷;权属人已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无需复垦面积1.1931公顷,其中乔木林地0.1665公顷、农村道路0.0092公顷、设施农用地1.1074公顷);复垦区面积为3.6475公顷,已完成复垦,复垦后土地面积3.6475公顷,其中水田0.0807公顷、旱地0.0121公顷、乔木林地3.4994公顷、坑塘水面0.0362公顷、公路用地0.0002公顷、农村道路0.0057公顷、沟渠0.0002公顷、田坎0.0130公顷,损毁土地复垦率为75.35%(临时用地1:1# 拌合站用地权属人已持有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证书,无需对本地块实施土地复垦)。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1、验收流程与标准
****聘请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局、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通过实地核查项目土地复垦情况和组织召开项目内业验收会议。验收专家组综合现场核查与验收资料情况研判,确认该项目临时用地已严格依照土地复垦方案完成复垦;扣除未使用土地、不复垦土地、已获批建设用地地块后,土地复垦率为100%,达到《土地复垦条例》验收要求。各参会部门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共同研究审议,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土地复垦验收。
2、验收结果
项目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项目验收通过后,****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该地块为期3年的管护工作。
三、公示期限与异议反馈
1、公示期:公告期自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23日。
2、异议反馈方式: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若公告期内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项目的复垦验收。
联系人:覃祖坚
联系电话:077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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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