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资交告字[2026]205号
****政府批准,****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同地(G)[2026]-17号 | 位于**镇李家村 | 33562平方米(合50.34亩) | 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 | R≤0.8 | JM≤40 | 净地 | 50年 | 402.75 | 402.75 | 2026年10月15日09时00分 | 2026年10月26日16时30分 | 2026年10月28日09时00分 | |||
| 同地(G)[2026]-18号 | 位于豫海镇**路****幼儿园西侧) | 2545平方米(合3.82亩) | 商业服务业用地 | R≤2.5 | JM≤50 | L≥20 | 净地 | 40年 | 400.84 | 400.84 | 2026年10月15日09时00分 | 2026年10月26日16时30分 | 2026年10月28日09时10分 | ||
| 同地(G)[2026]-19号 | 位于下**镇西沟村 | 16427平方米(合24.64亩) | 商服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加气、加氢、****服务站) | R≤1.0 | JM≤25 | L≥10 | 净地 | 40年 | 960.98 | 960.98 | 2026年10月15日09时00分 | 2026年10月26日16时30分 | 2026年10月28日09时2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https://zrzy.****.c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s://zrzy.****.cn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同地(G)[2026]-17号:1.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他规费。2.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年内开发建设面积达到应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3以上或者已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2年内建设完成,未按照规定时间和用途建设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并进一步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
同地(G)[2026]-18号:1.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他规费。2.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年内开发建设面积达到应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3以上或者已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2年内建设完成,未按照规定时间和用途建设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并进一步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
同地(G)[2026]-19号:1.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需配套建设天然气调压计量站,项目建成后,应当向天洁阳光城住宅小区铺设天然气中压燃气管并集中供应天然气,相关设施建设须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保障供气、供热安全稳定运行,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2.公开出让总价款不含契税等其他规费。3.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年内开发建设面积达到应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3以上或者已投资额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2年内建设完成,未按照规定时间和用途建设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并进一步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中心或****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市**区**中路51号****;
联系人:张女士、吴女士。
联系电话:0951-****025、****023。
2.出让人地址: 同******局;
联系人: 苏先生;
联系电话:0953-****114。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https://zrzy.****.cn,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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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