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钢铁炼钢厂第二炼钢系统炼钢主体设施及辅助设施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单位:****
四、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屈强 联系电话:0772-****535
地址:****雀路126****公司1楼105室
五、现对招标文件做出如下变更:
**钢铁炼钢厂第二炼钢系统炼钢主体设施及辅助设施工程招标文件变更公告(二)共有18项澄清内容,详见本次变更公告附件。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9月24日
附件: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3.计划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690日历天内(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完成竣工验收,540日历天内具备工程热负荷试车条件。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现变更为:
“工期总日历天数:690日历天内(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完成竣工验收,540日历天内转炉、LF精炼炉具备工程热负荷试车条件。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的计价方式为 固定总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工期定额、资金拨付、政策性调整等未知风险因素。
(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标书代写
(3)投标人投标报价由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费等组成。
……”
现变更为:
“(1)本工程的计价方式为 固定总价+专项奖励。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工期定额、资金拨付、政策性调整等未知风险因素。
(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标书代写
(3)投标人投标报价由合同包干价(含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费等)和提前投产专项奖励组成。
……”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2.2.4(3)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标书代写
“……
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完整且有金额页、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其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标的。”
现变更为:
“……
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完整且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其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标的。”
4.原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非联合体格式)、投标函(联合体格式)”:标书代写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你方项目招标编号为(项目招标编号: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的投标总报价(含增值税);其中:设计费报价为:______元,税率: ,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为:______元,税率: ,设备费报价为:______元,税率: ,提前投产专项奖励:______元,税率: ,进行本项目投标。项目建设工期______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______。我方愿意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
现变更为:
“……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你方项目招标编号为(项目招标编号:______)的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的投标总报价(含增值税);其中,设计费报价为:______元,税率: ;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为:______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___________元),税率: ;设备费报价为:______元,税率: ;提前投产专项奖励:______元,税率: ;进行本项目投标。项目建设工期______日历天,工程质量标准______。我方愿意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
5.原合同文件“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四.签约合同价”:
“1. 签约合同包干价为:
1.1含增值税价为:人民币(大写) (¥ )。
其中:
(1) 设计费(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为 ;
(2) 设备费(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为 ;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为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为 。
1.2不含增值税价为:人民币(大写) (¥ )
其中:
(1) 设计费(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
(2) 设备费(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
(3) 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
2.提前投产专项奖励:含增值税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为:
3.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国家财税政策变动造成增值税税率调整,以本合同不含增值税的合同价格为基准,按照最新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合同总价。
……”
现变更为:
“1. 签约合同包干价为:
1.1含增值税价为:人民币(大写) (¥ )。
其中:
(1) 设计费(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为 ;
(2) 设备费(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为 ;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为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
1.2不含增值税价为:人民币(大写) (¥ )
其中:
(1) 设计费(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
(2) 设备费(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
(3) 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2.提前投产专项奖励:含增值税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为:
3.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合同包干价+专项奖励,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包干价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提前投产专项奖励按照合同条款据实结算。因国家财税政策变动造成增值税税率调整,以本合同不含增值税的合同价格为基准,按照最新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合同总价。
……”
6.原合同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4条 承包人/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2)……
承包人要遵守发包人的厂纪厂规,按发包人《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有关条款,****银行保函等方式按合同总价的5%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
10)……
如由于发包人原因弃土地点发生变更的(发包人指定地点的),仅就土方运距按本合同专用合同条件14.1.2条办理签证并据此调整合同总价。”
现变更为:
“2)……
承包人要遵守发包人的厂纪厂规,按发包人《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有关条款,****银行保函等方式按合同包干价的5%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
10)……
如由于发包人原因弃土地点发生变更的(发包人指定地点的),仅就土方运距按本合同专用合同条件14.1.2条办理签证并据此调整合同包干价。”
7.原合同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7条 施工/7.6 安全文明施工/7.6.3文明施工”:
“……
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连续封闭围挡,围挡可采用实体围墙、PVC、彩钢板围挡,推荐采用彩钢板围挡,颜色统一采用绿色,高度不得低于2.5米,围挡应牢靠稳定、整洁、美观并满足抗风要求。围挡上可书写反映企业文化或安全生产的标语,有条件的现场可设置亮化。
……”
现变更为:
“……
施工现场必须实施连续封闭围挡,围挡可采用实体围墙、PVC、彩钢板围挡,推荐采用彩钢板围挡,颜色统一采用绿色,高度不得低于2.5米,围挡应牢靠稳定、整洁、美观并满足抗风、抑尘要求。围挡上可书写反映企业文化或安全生产的标语,有条件的现场可设置亮化。
……”
8.原合同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7条 施工/7.8 环境保护”:
“……
为避免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对**钢铁超低排放管控的影响,承包人应在施工过程、施工现场防护等积极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扬尘控制、车辆清洁运输、施工机械排放控制、污水处置、泥浆处置、固体废物处置、建筑垃圾处置等,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
现变更为:
“……
为避免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对**钢铁超低排放管控的影响,承包人应在施工过程、施工现场防护等积极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扬尘控制、车辆清洁运输、施工机械排放控制、污水处置、泥浆处置、固体废物处置、建筑垃圾处置等,费用已包括在合同包干价中,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
9.原合同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8条 工期和进度/8.7 工期延误/8.7.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8.7.2.1 关键节点延误”:
“……
| 序号 |
名称 |
各节点要求(以发包人签发总开工令之日起计算,节点要求由承包单位编制关键节点计划并报发包人审核确认后形成) |
每逾期一天考核 |
单项考核封顶 |
备注说明 |
| 1 |
节点1 |
X日历天内完成XXX的土建基础 |
合同总金额的0.05% |
1% |
关键节点数量、考核金额及单项考核封顶金额根据关键节点情况进行调整,节点逾期考核金额累加,但总的考核金额(含转炉、LF精炼炉具备工程热负荷试车条件)不超过合同包干价的4%。 |
| 2 |
节点2 |
X日历天内完成XXX系统的设备安装调试 |
合同总金额的0.05% |
1% |
|
| 3 |
节点3 |
X日历天内完成XXX系统的投用 |
合同总金额的0.05% |
1% |
|
| 4 |
节点4 |
X日历天内转炉、LF精炼炉具备工程热负荷试车条件 |
合同总金额的0.05% |
1% |
……”
现变更为:
“……
| 序号 |
名称 |
各节点要求(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节点要求由承包单位编制关键节点计划并报发包人审核确认后形成) |
每逾期一天考核 |
单项考核封顶 |
备注说明 |
| 1 |
节点1 |
X日历天内完成第一根厂房柱的吊装 |
合同包干价的0.025% |
0.5% |
关键节点数量、考核金额及单项考核封顶金额根据关键节点情况进行调整,节点逾期考核金额累加,但总的考核金额(含转炉、LF精炼炉具备工程热负荷试车条件)不超过合同包干价的4%。 |
| 2 |
节点2 |
X日历天内完成转炉基础浇筑 |
合同包干价的0.025% |
0.5% |
|
| 3 |
节点3 |
X日历天内完成加料跨第一台380t行车检验完成 |
合同包干价的0.025% |
0.5% |
|
| 4 |
节点4 |
X日历天内完成汽包吊装到位 |
合同包干价的0.025% |
0.5% |
|
| 5 |
节点5 |
X日历天内完成接受跨1台400t和浇铸跨1台160t桥式起重机均完成检验 |
合同包干价的0.025% |
0.5% |
|
| 6 |
节点6 |
X日历天内转炉/LF精炼炉均具备联动试机条件 |
合同包干价的0.025% |
0.5% |
|
| 7 |
节点7 |
X日历天内转炉/LF精炼炉均具备热负荷试车条件 |
合同包干价的0.05% |
1% |
……”
10.原合同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8条 工期和进度/8.8工期提前/8.8.2 承包人提前投产专项奖励的实施/8.8.2.3 奖励的确认与支付”:
“(1)承包人认为满足奖励条件的,应当在条件成就后 日内向监理人提交奖励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 日内完成审查并报发包人确认;
(2)在工程合同结算审定、完整工程资料完成移交、发包人确认奖励金额且收到承包人开具的合法有效的 (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后,发包人根据工期提前的情况支付奖励;
(3)奖励款为含增值税价格,属于建筑服务价外费用,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因税收政策调整导致税率变化的,奖励款的不含增值税金额不变,税额按调整后税率相应调整;
(4)奖励款的支付不免除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义务和其他合同义务。”
现变更为:
“(1)承包人认为满足奖励条件的,应当在条件成就后 14 日内向监理人提交奖励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 7 日内完成审查并报发包人确认;
(2)专项奖励款属于合同包干价外的建筑服务费,并入承包人建筑服务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工程结算审定、工程资料完整移交并办理工程合同价款结算,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后,发包人按该项费用的结算金额一次性支付(不列入工程质保金范围);
(3)专项奖励款为含增值税价格,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因税收政策调整导致税率变化的,专项奖励款的不含增值税金额不变,税额按调整后税率相应调整;
(4)专项奖励款的支付不免除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义务和其他合同义务。”
11.原合同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13条 变更与调整/13.8工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3.8.1材料价格变化引起的调整”:
“本工程的材料价格变化调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处理(注:招标时,由业主单位和工程主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
A方式:以监理或发包人签署的开工令当月作为起始计算月,终止计算月按合同约定的工期的3/4确定(以月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约定具体工程结束时间的其他合同,起点计算月按合同签订当月,终止计算月按起点计算月至合同约**束月的3/4确定(以月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
例如:开工令中开工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完工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
……
11以上价差合价以税前项目费用方式计入不含税合同总价内。
……”
现变更为:
“本工程的材料价格变化调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注:招标时,由业主单位和工程主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
A方式:以监理或发包人签署的开工令当月作为起始计算月,终止计算月按合同约定的工期的3/4确定(以月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约定具体工程结束时间的其他合同,起点计算月按合同签订当月,终止计算月按起点计算月至合同约**束月的3/4确定(以月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
例如:开工令中开工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质量竣工验收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
……
11以上价差合价以税前项目费用方式计入不含税合同包干价内。
……”
12.原合同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14.1 合同价格形式/14.1.1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
“本工程合同价款为:
14.1.1.1含增值税价为:人民币(大写) (¥ )。
其中:
(1) 设计费(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为 ;
(2) 设备费(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为 ;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为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为 ;
14.1.1.2不含增值税价为:人民币(大写) (¥ )
其中:
(1) 设计费(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
(2) 设备费(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
(3) 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
14.1.1.3提前投产专项奖励: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为 ;
上述合同价款包括:项目勘察费、项目设计费、工程设备费(含运杂费、关税、商检费)、
……”
现变更为:
“14.1.1.1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
含增值税价为:人民币(大写) (¥ )。
其中:
(1) 设计费(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为 ;
(2) 设备费(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为 ;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为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
不含增值税价为:人民币(大写) (¥ )
其中:
(1) 设计费(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
(2) 设备费(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
(3) 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大写) (¥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14.1.1.2提前投产专项奖励:人民币(大写) (¥ ),增值税税率为 ;
合同包干价包括:项目勘察费、项目设计费、工程设备费(含运杂费、关税、商检费)、
……”
13.原合同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14.2 预付款”:
“……
14.2.1.2设备费预付款:承包人与第三方的主要设备(详见本标段主要设备名录)订货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按工程设备费金额的20%支付工程设备预付款给承包人。
14.2.1.3**费预付款:合同生效且承包人进场开工后,承包人应在规定期限 7 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报审及人员进场登记备案等手续,由承包人提出预付款申请,经监理、发包人审定后,发包人按工程**费(含材料费)的 10% (已含本工程应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的比例 :金额: )、人工费(农民工工资)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若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人员进场登记备案手续,发包人不支付**费预付款。
……
14.2.2预付款担保(注:可由业主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时确定)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 / 。
预付款担保形式: / 。”
现变更为:
“14.2.1.2设备费预付款:承包人与第三方的主要设备(包含:转炉炉壳、转炉托圈、转炉倾动减速机、转炉倾动电机、转炉汽包、GIS、110kv站主变压器、LF炉、氧枪调节阀等。)订货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提交等额设备费预付款的预付款保函,并将设备费预付支付需采购的主要设备采购合同书和预付款申请(及对应金额发票)提交发包人审批后,发包人按合同设备费20%支付设备预付款。
14.2.1.3**费预付款:合同生效且承包人进场开工后,承包人应在规定期限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报审及人员进场登记备案等手续,由承包人提出预付款申请,经监理、发包人审定后,发包人按工程**费(含材料费)的 10% (已含本工程应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的比例 :金额: )、人工费(农民工工资)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若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人员进场登记备案手续,发包人不支付**费预付款。
……
14.2.2预付款担保(注:可由业主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时确定)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 签订合同后7天内 。
预付款担保形式: 与合同设****银行保函(保函期限以主要设备到货为止) 。”
14.原合同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14.2 工程进度款”:
“……
项目设计费(或服务费)进度款:分三次拨付,初步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拨付项目设计费的20%,完整施工图出具且(包括蓝图)审核合格后,拨付项目设计费的20%,工程主体施工完成后拨付项目设计费的20%,累计拨付金额不超过项目设计费的80%(含预付款)。
……
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功能考核指标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在结算审定、完整的工程资料移交、按合同竣工结算审核定案金额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包人按工程结算总价扣留质量保证金3%(不计利息),扣除质量保证金后的余款在结算审定并办理财务结算后付清。
……”
现变更为:
“……
项目设计费(或服务费)进度款:分三次拨付,初步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拨付项目设计费的20%,完整施工图出具且(包括蓝图)审核合格后,并配合业主完成项目报规报监报建,拨付项目设计费的20%,工程主体施工完成后拨付项目设计费的20%,累计拨付金额不超过项目设计费的80%(含预付款)
……
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功能考核指标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结算,在结算审定、完整的工程资料移交、按合同竣工结算审核定案金额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包人按工程结算总价扣留质量保证金3%(不计利息),扣除质量保证金后的余款在结算审定并办理财务结算后付清,如存在各项设备和功能指标不达标的情况,则扣除不达标部分的考核款项。
……”
15.原合同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14.6 质量保证金”:
“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总价金额的3%,采用结算尾款无息留存方式。
……
14.6.3.2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如不存在防水项目,则发包人将质量保证金扣除相关违约款后,无息返还给承包人;如有防水项目内容,则发包人将质量保证金的50%(同时扣除相关违约款)无息返还给承包人;自工程竣工验收满五年后发包人将剩余质量保证金(同时扣除相关违约款)无息返还给承包人,但承包人仍应履行保修义务直至保修期届满。”
现变更为:
“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总价金额(不含提前投产专项奖励的金额)的3%,采用结算尾款无息留存方式。
……
14.6.3.2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发包人将设备质量保证金扣除相关违约款后,无息返还给承包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如不存在防水项目,则发包人将**及设计质量保证金扣除相关违约款后,无息返还给承包人;如有防水项目内容,则发包人将**及设计质量保证金的50%(同时扣除相关违约款)无息返还给承包人;自工程竣工验收满五年后发包人将剩余**及设计质量保证金(同时扣除相关违约款)无息返还给承包人,但承包人仍应履行保修义务直至保修期届满。”
16.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附件1、附件2、附件4中关于‘电磁防锈仪’相关描述及配置要求”:
现变更为:
仅保留“除尘净环供水系统”(处理水量:Q=1800m3/h)、“氧枪及副枪净环供水系统”(处理水量:Q=700m3/h)2套,其余水系统**关于“电磁防锈仪”相关描述及配置取消。
17.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附件2中给排水设施章节”,除原要求外增加:
每组闭式冷却塔出水端增加一组手动蝶阀,以控制闭式冷却塔换热管满管率,17组闭式冷却塔共计需增加手动蝶阀34个。
18.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附件2 主要设备功能规格书/5 热力设施/5.1转炉余热锅炉系统/(13)汽包安全阀/放散消音器”:
“外壳材质:碳钢。”
现变更为:
“外壳材质:不锈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