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4-10 16:50
********办事处****采石场项****办事处新寨村大路边组,****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矿山位于**县**北45 方向,距县城直线距离约3.5公里处,行政区****办事处。**地理坐标东经107 21 01 -107 23 80 ,北纬25 48 22 -25 55 77 。矿山有县道通往**县,交通较方便。
项目扩建后规模达年开采石灰石15万m3/a,矿山为露天开采,开采深度+1101m至+1000m标高,**面积0.0863km2,开拓运输方案为公路-汽车开拓运输方案。
二、建设项目造成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1、废气排放及治理措施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钻孔、爆破、破碎、筛分、传输等各工序产生的粉尘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分析。
项目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拟安装布袋除尘器,通过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凿岩钻孔、爆破、装卸运输以及产品堆场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均为无组织排放,项目各工序通过喷淋洒水除尘,封闭运输等措施处理。
2、废水排放及治理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在场地周边设置雨水截污沟,在排土场下方设置沉淀池收集淋溶废水,收集后回用于各工序喷淋洒水降尘,废水做到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各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对机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定
期维护,以及加强厂界周边的绿化,控制噪声的排放,保证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剥离表土、生活垃圾和废机油等。表土堆存在项目设置的排土场内,用于闭矿后土地复垦;生活垃圾袋装后运****填埋场集中处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安全统一处置。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办事处****采石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工程建成投产后,在保证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污染控制措施认真实施的条件下,可有效控制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在采取本评价提出的生态恢复措施后,生态环境可得到较好恢复。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相对合理,环境风险加强监管属可接受范围。项目选址基本符合环保要求,在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及控制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可与评价单位联系索取环评文件全本。
五、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为了使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以写信、发邮件及打电话等方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富青 联系电话:152****9766
公示时间: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