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5-26 16:06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部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石灰岩矿山项目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石灰岩矿山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办事处迎恩村
建设性质:扩能扩建
项目概况:****石灰岩矿山位于**市东北方向,****办事处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07°30′53″-107°31′16.85″,北纬:26°18′55.85″-26°19′19.56″。本项目**面积0.451km2,生产规模50万吨/年,采用自上而下露天分台阶式开采方式。主要开釆灰岩,加工建筑用砂石,为民用房屋建筑及公路铺设等基础设施使用。
二、环境影响概述
1、废气:主要是采矿钻机穿孔、爆破产生的粉尘;砂石生产环节破碎、筛分加工和堆存环节的产生的粉尘;场内矿山燃油设备产生的废气等。
2、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是破碎机、打砂机等各种生产设备的噪声,此外还有矿山开采爆破噪声及交通运输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是表层剥离物、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机油以及生活垃圾。
三、营运期环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采剥扬尘、钻机穿孔、爆破采取湿式作业;在破碎机、打砂机和振动筛上方分别设置局部集气装置,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矿石在颚式破碎机到反击式破碎机,反击式破碎机到振动筛,振动筛到料石场均采用带式输送机传输,各皮带运输转载点、落料点设置喷淋洒水装置。颚式破碎机设置一套喷淋洒水系统,反击式破碎机、打砂机和振动筛设置布袋收集系统;在成品堆存环节和成品堆场各配备自动喷雾机,在输送带运行时喷雾机自动进行喷雾降尘;场内装卸、运输扬尘采取加盖篷布与洒水抑尘;项目燃油设备废气通过自然消减,无组织排放。采用以上措施后,各废气污染物浓度均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2、废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厂区内的雨水通过厂内雨水沟引至厂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周边耕地农家肥,淋滤水经过沉砂池沉淀后用作生产抑尘用水,故项目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剥离物主要是表土,堆存于排土场,在项目后期用于土地复垦,并严格按照黔府办发[2012]22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剥离、存储管理和利用。少****砖厂,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纳入相应规格产品外售;职工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运送****填埋场处理;机修车间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安全统一处置可行。
4、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吸声、加装消声器及减震基座,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不会对区域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振动:合理安排爆破时间,爆破时应提**行预警,划定警戒线,安排在爆破地震效应的影响满足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方式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社会各界如对本工程有上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通过写信、发邮件或传真、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规划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联系方法如下:
建设单位:****
联系人:孟主任
联系电话:138****1963
环评机构名称:**省国环****公司
联系地点:**省**市**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1号楼E座17层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028-****5555
邮箱:****@qq.com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