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蟠龙湖旅游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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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蟠**旅游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蟠**旅游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已由****服务局以****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服务局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政府,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 **县南佐镇、苏村乡、北褚镇 。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原有道路改造提升,路线总长6.328公里,3条道路铣刨3厘米混凝土面层总面积27221.4平方米,铣刨3厘米沥青面层总面积4302平方米,铣刨4厘米沥青面层总面积12984.15平方米,**沥青路面总面积45377.55平方米,**路肩石总长12656米,挖补22厘米旧水泥混凝土路面2704.5平方米,**标线总面积1947.9平方米,**太阳能路灯218套。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交叉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 2.1.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计划工期 3 个月。缺陷责任期 12个月。 2.2招标范围:**县蟠**旅游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工程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 个施工标段。
2.2招标范围:**县蟠**旅游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具体工程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路基路面养护乙级(或以上)及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中小企业份额的60%(即总预算金额的24%)。
3.1.2业绩要求:近 5 年内(2021 年 9月 1 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 1 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交)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资料。
3.1.3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形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过去 1 年中(2025 年 9 月 1 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1)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中小企业份额的60%(即总预算金额的24%)。 2)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至少担任过一项(条/段)公路工程的施工的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28 00:00至2026-10-09 23:59,登录**公共**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0-19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系统上传 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运输厅网站、**公共**交易网、****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已在**公共**交易网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 -“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7.2参加**市公共**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 家庄市公共**交易平台,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投标(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1337)。7.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工程建设投标工具7.8.5046.300 完成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公共**交易网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公共**交易网技术支持电话 0311-****8327。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 CA 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CA 证书业务咨询:**公共**交易平台(**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cn:8181/。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即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 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郑重公告:为贯彻 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 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 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 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标书代写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陈彦魁,电话:0311-****3795;招标代理机构:李双粉,电话:0311-****8036 。“**市公共**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服务局

电话:0311-****0688

电子邮箱:****@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县蟠**旅游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无 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省**市**县嘉惠街306号 地址: **省**市**县槐阳镇40**韩台村育才路8号
邮编:

051130

邮编: 051130
联系人:

陈彦魁

项目负责人: 李双粉
电话:

0311-****3795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03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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