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信息(1):
原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内容,现正更为:
一标段付款方式:
最终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并由第三方进行审计后,审**果作为最终结算价。
(1)双方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预付款,乙方应出具相应金额的收据,甲方收到收据并确认无误后60天内支付。
(2)项目建设安装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开展项目初验,初验通过后,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据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甲方收到收据并确认无误后60日内支付。
(3)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定案后,乙方开具合规发票并送达甲方处,甲方按发票开具之日起60天内支付至审计定案值的97%,乙方应开具审计定案值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标段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并由第三方进行审计后,审**果作为工程最终结算价。
(1)双方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预付款,乙方应出具相应金额的收据,甲方收到收据并确认无误后60天内支付。
(2)项目建设安装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开展项目初验,初验通过后,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收据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甲方收到收据并确认无误后60日内支付。
(3)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定案后,乙方开具合规发票并送达甲方处,甲方按发票开具之日起60天内支付至审计定案值的97%,乙方应开具审计定案值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更正信息(2):
原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内容,现正更为:
一标段合同条款“第五条 验收”中“5.2款”:
5.2甲方应在设备完成交付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初步验收日期,并通知乙方。双方应指派代表共同参加验收,乙方费用自理。初验通过后,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内如发生问题,属于标段交互的,各标段成交单位须无条件协作并配合甲方及时解决;不属于标段交互问题的,按各标段投标承诺执行。
项目整体试运行为期30天,且各标段项目全部达到使用要求后,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及合同约定开展最终竣工验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最终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办理最终验收。
乙方在上述日期内拒绝或未参加验收的,甲方有权单独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视为乙方自动接受。
二标段合同条款“第五条 竣工验收”中“5.2款”:
5.2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开展项目初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初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实施。初验通过后,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内如发生问题,属于标段交互的,各标段成交单位须无条件协作并配合甲方及时解决;不属于标段交互问题的,按各标段投标承诺执行。
项目整体试运行为期30天,且各标段项目全部达到使用要求后,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及合同约定开展最终竣工验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最终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合格之日起10日内办理最终验收。
乙方在上述日期内拒绝或未参加验收的,甲方有权单独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视为乙方自动接受。
其余内容不变。
二、其他公告内容无。
三、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管派驻办。
四、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市擂鼓石大街256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56****69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7号楼407室
联系人:梁亮
电话:0538-****271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