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绍兴凤登环保有限公司集聚提升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浙江-绍兴-上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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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拟对****集聚提升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24 08:37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集聚提升建设项目

**市******开发区

****

项目新征用地约226.5亩,**车间、仓库、综合楼等建筑,购置气化炉、变换炉、空冷塔、空压机等设备,形成年20万吨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化利用生产4000万方高纯低碳氢、8万吨液体二氧化碳、8万吨工业氨水、4万吨无水氨、15万吨3C锂电专用碳酸氢铵、60万吨蒸汽、3500吨回收硫磺;配套空分装置能力:15000Nm3/h氧气、15000Nm3/h氮气和6000吨/年液氩的生产,其中8000Nm3/h氮气外售。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项目工艺有机废气经分质分类预处理后进入TO废气焚烧炉处理,焚烧炉尾气经“SNCR脱硝系统+余热回收系统+脱酸+布袋除尘+SCR预留+碱喷淋+湿电除尘”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加热熔化、配伍罐、危废暂存库等车间低浓度有机废气经“碱洗+气液分离+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库废气经“碱洗+气液分离+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含硫废气经“碱洗+脱硫液吸收+气液分离+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PSA解析废气、CO2提纯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一级碱洗+一级氧化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均各自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二、废水:本项目高温变换冷凝水和部分低温变换冷凝水回用于生产;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和纯水制备废水经“一体化净化装置(加药+混凝+沉淀)+过滤+超滤+过滤+反渗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其余纳管,处理能力1300 m3/d;气化灰水经灰水预处理系统除盐后回用于生产,灰水离心废水定期排放,处理能力600 m3/d;高氨氮废水经“两级闪蒸+负压汽提脱氨+氨回收”预处理,处理能力300 m3/d;预处理后的灰水离心废水和低温变换冷凝水,与水洗塔废水、酸性废水、烷化废水、车间清洗水和洗车废水、实验室废水、废气喷淋塔废水、初期雨水、职工生活污水经“调节池+二级A/O池+沉淀池”综合废水处理后纳管,**市**区水****公司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4937 传真:0575-****4938

通讯地址:**市越**洋**路699****办公室****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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