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糖尿病智能化诊疗辅助系统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 ****
2.供应商地址:**省**市**路609号
3.中标金额:77万元
4.供应商的评审报价:77万元
5.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6.0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糖尿病智能化诊疗辅助系统 服务范围:定制开发一套糖尿病智能化诊疗辅助系统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时间: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系统开发、部署及上线并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期满4个月后完成验收。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建红(组长)、汪红红、徐善祥、朱钰铧、汪琼(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长淮路287号
联系方式:0552-****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路1000号
联系方式:0552-****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甄静茹(采购人)、王子为(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033、0552-****607
十、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