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2分钟前 | 公 开 人:****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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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6年8月5日,****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6)陕09破申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对****(下称“****公司”)进行重整。为推进重整工作,****公司破产管理人现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欢迎意向投资人报名。经依法确定的重整投资人,在付清重整投资款且**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依照重****公司100%股权并控制重整范围对应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设立于2012年5月16日,注册资本1.8亿元,企****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法人股东********公司认缴出资1.35亿元,持股75%;自然人股东袁开锋认缴出资4500万元,持股25%。公司住所地为****县政府院内,法定代表人谢文强。经营范围: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经营;餐饮、住宿服务;食品零售;疗养康复服务;拓展训练服务。登记机关****管理局。 ****公司主要资产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应收账款等,详见《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值为3992.万元。 二、投资资金及支付进度 重整投资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3992.45万元。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10日内,支付至重整投资款的50%(含保证金)。****法院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重整投资款的100%。 未确定为重整投资人,或者重****法院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由破产管理人无息退还已收取的重整投资款(含保证金)。 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如因投资人****公司重整,****法院批准后因投资人原因无法执行,则投资人已支付的款项不再退还。 三、意向投资人条件 意向投资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四、报名、保证金支付 本项目招募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意向投资人应于招募期内将500万元保证金支付于管理人账户。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市飞渡河黄****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开户行:****公司**分行; 账 号:103****04148。 意向投资人应于招募期内向管理人送达主体证明文件(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并缴纳保证金,视为报名成功。 五、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招募计价货币为人民币。重整投资款已包含企业此前欠付的税费,但不包括本次股权过户的税费。股权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破产管理人协助重整投资人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六、重整投资人的确定及后续手续 ****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投资报价择优确定重整投资人,并书面确认投资人资格。 重整投资人应在本公告第二条明确的约定期限内支付重整投资款。未在期限内付款视为违约,破产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 **中院批准重整计划且重整投资人付清重整投资款后,重整投资人依照重****公司100%股权并控制重整范围对应资产。****法院出具的有关文书,****管理部门提交股权变更登记申请,破产管理人将予以协助。 七、联系方式 破产管理人地址:**市**区锦业路12号11层03-06室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2****6003 八、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本公告所作情况说明,仅为意向投资人参与招募提供参考。破产管理人对招募标的信息披露(《资产评估报告》)的真实性负责,标的物以现状实际交付为准,法院和破产管理人不对资产价值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承担责任。 请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仔细审查招募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慎重决定投资行为。意向投资人一旦作出投资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并承担所有后果。 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必****公司重整。 如重****法院批准,投资人已支付的款项无息退还。如因投****公司重整,****法院批准后因投资人原因无法执行,则投资人已支付的款项不再退还。 对招募标的权属和相关事项有异议者,请于招募截止前提前三日向破产管理人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各方当事人。若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破产管理人后续通知或公告为准。 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踊跃报名。 ****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