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环卫设备设施更新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 |
| 交易分类 | 政府采购-货物类 | 行政监管单位 | ****财政局 |
| 2026-09-24 14:36 | |||
一、项目名称:**县环卫设备设施更新项目
二、项目编号:台财招标采购-2026-8
三、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9月2日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和《**市公共**交易平台》发布。
四、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七条“付款方式:货物交付、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依法组织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交增值税发票,采购人自货物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未处理的质量问题,采购人于质保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总额的3%质量保证金”。
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付款期限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自货物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更正为:“付款方式:货物交付、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依法组织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交增值税发票,采购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
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付款期限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自货物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2、本次更正不涉及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和评审标准的变化,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维持原公告时间不变。投标单位自行查看项目有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给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五、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称:****
联系人:郭青
联系方式:0393-****986
地址:**县**大道中段南侧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北环路6号9号楼9层91号
联系人: 李树芳、朱慧芳、王爱巧、王江博、刘艳丽
联系方式:177****5976、0371-****0696
3、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名称:****财政局
地址:**省**市**县纬六路
联系方式:0393-****620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