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2026年金融网点社保卡制卡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以公开询比的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6年金融网点社保卡制卡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10台社保卡制卡设备。
(二)标包划分
1个标段。
(三)最高限价
每台2.48万元,总预算24.8万元(含税)。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每台2.48万元,总控制金额24.8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3)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四)采购有效期90日。
(五)本项目合同有效期为3个月,****公司,到期后不可续签。若采购人上级机构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提前30日通知中标供应商可终止合同,采购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合同主体使用金额达到项目总预算的,合同自动终止。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投标人所有资质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一起胶装递送。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出具加盖公章的授权文件一份,在开标前提供给采购人进行身份验证。标书代写
1.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若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所在地**供应商,****集团****公司上一轮同地区同环节项目年度后评估评为D级,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4.与招标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供应商能够提供符合税务相关规定的正规增值税发票。
7.提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制价。
9.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竞标。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9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时间,下同),在****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份400元。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停止提交纸质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6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至2026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
3.递交地点:********公司。
4.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5.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投标。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开标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司官网上发布。
八、其他约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获取制作响应文件所需资料。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五岭路10号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89****912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青年大道312****林业局院内)林苑新区6栋2单元204室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186****8680
附:**邮政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