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站浮标船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型:服务类。 二、报名及市场调研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可通过调研平台(www.****.cn)的公告附件下载填写《**站浮标船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需求清单,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扫描上传至调研平台(www.****.cn)。标书代写 三、供应商报名资格要求 (一)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提供相关有效证照等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须非联合体参与,承诺在隶属关系或关联关系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三)提供制造商与所投产品同类型或同系列的产品在国内的销售的历史成交情况。(供应商须对各自提供的业绩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情况,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供制造商与所投产品同类型或同系列的产品在国内的销售的历史成交情况及相关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四、报名提交资料要求及方式 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响应,同时按本公告要求完整、真实、准确地填写并上传相应附件压缩包(包含加盖公章的(1)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PDF、(2)承诺函PDF、(3)调研报价表PDF及可编辑WORD文档、(4)相关资质证书。 五、商务要求: (1)**站浮标船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服务内容 1.浮标船自动监测设备基本情况 1.1浮标载体:船载式浮标。 1.2地理位置:**市**县新港镇港中路17****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1.3监控水体:****水库。 1.4辅助设备:太阳能供电系统、GPS定位系统、视频传输系统及锚系固定系统。 1.5控制系统:包括中央控制系统、数据采集系统、传输系统、数据处理系统等。 1.6浮标监测仪器:水质五参数(pH 值、温度、溶解氧、电导率、浊度)、叶绿素a/蓝绿藻、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共11个项目。监测测方法详见表1。 表1 浮标船自动监测系统监测项目表
| 序号 |
项目 |
检测方法 |
| 1 |
水温 |
温度传感器法 |
| 2 |
pH |
电极法 |
| 3 |
溶解氧 |
膜电极法(荧光法) |
| 4 |
电导率 |
电导池法 |
| 5 |
浊度 |
光散射法 |
| 6 |
高锰酸盐指数 |
高锰酸盐滴定法 |
| 7 |
氨氮 |
氨气敏电极法 |
| 8 |
总磷、总氮 |
连续光谱法 |
| 9 |
叶绿素a\蓝绿藻 |
荧光法 |
(2)浮标船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服务工作要求 浮标船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服务工作要求具体内容详见表2。 表2 浮标船自动监测设备工作要求表
| 项目 |
工作内容与要求 |
| (一) 基本要求 |
1.项目运营运维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个月。 2.项目运营运维服务人员:供应商派出2名现场服务人员,为本项目驻点实施人员,其中至少1人参加了在线自动监测培训并获得相关上岗或合格证书。供应商派驻的实施人员至少1名实施人员具有1年以上此类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巡查与服务等相关经验。 3.项目运营运维服务:保证浮标自动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与比对校准,必须配备至少1套便携式五参数仪。 4.车辆要求:具备至少1辆实施车辆。 |
| (二) 服务要求 |
5.监测仪器:每次运维须对所有分析模块及监测项目进行调试测评,保证仪器各个部件处于正常状态。调试内容,包括绘制校准曲线、标样核查、仪器零部件检查等。校准曲线的相关系数应>0.995,标样核查的相对误差应<10%。如实填写维护调试记录并交我站保管,记录内容包括监测项目、校准曲线回归方程及参数、标样浓度及核查误差、仪器状态、调试日期、操作人员等信息。 6.硬件更换及备件配置要求:在日常运行维护过程中发现存在故障零部件时,应立即将情况向我站说明,并在1周内完成零部件的维修或更换。如情况复杂或配件短缺可双方协商,酌情处理,适当**完成时间。同时,应做好电极、光源、电磁阀、仪器管路、电线、注射器、柱塞泵、分析用玻璃件等易耗或易发生故障部件的储备工作,单件/套物品价格在3000元(不含)以下包含在本次服务范围内。在运维期限内,当设备厂家有硬件更新时,应根据硬件可升级情况,对浮标船监测设备的相关硬件进行升级更换,硬件升级费包含在本次项目内。 7.运行维护检查:运行维护情况由供应商组织检查核实,检查内容包含运维要求、人员管理、环境场所、试剂耗材、仪器设备、记录档案、运行维护、数据审核、内部质控、问题整改等自动监测全流程管理等。 8.运维记录档案:项目服务期间须建立完整的运维记录档案并妥善保存,编制及填报质控计划与记录、运行记录、巡查记录、试剂(配件)更换记录、实际水样比对记录、性能测试报告等,每季度向**站提供1份书面的运维报告,对浮标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总结。 9.试剂配制与更换要求:仪器所用试剂均由生产供应商采购,或由专业化学分析工程师配制,所有试剂必须标明试剂名称、溶液介质、试剂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和配制人等信息。除盲样考核的标准样品以外,其他所有试剂标样由供应商负责提供。 10.数据审核:生产供应商应按照《****监测中心水环境自动监测管理体系文件(第二版)》开展数据审核。严禁篡改、伪造或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实施或强令、指使、授意他人实施修改参数,干扰采样系统致使监测数据失真等行为。 11.审核内容:每日审核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浮标监测设备自动预审结果、异常数据核实及响应、无效数据的标记、针对异常数据进行排查确认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检查上传至平台的数据与现场数据的一致性,仪器与控制单元的通讯线路是否正常;对校准、质控和异常等数据及时做出标识,并做好记录,以备抽查。 |
| (三) 辅助设备运维要求 |
12.管路集成:每次开展运维工作时,应对管路集成进行测试,及时发现损坏、受阻或受污染部件并更换,保证各管路系统运行良好。工作结束后要对整个样品管路清洗,清空样品水箱并用纯水冲洗。清空纯水箱,清空废液箱,收集废液并按规范处理(废液处理费包含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内)。 13.蓄电池:每次服务应对蓄电池的进行检查与维护。 14.太阳能板:每次服务应对太阳能板的检查与清洗。 15.漏水报警设备:每次服务应对舱室漏水报警设备的检查。 16.浮标船主体:定期更换消防设施、定期清洗船体。 17.采配水系统:每月进行一次水泵清洗,每次进行一次五参数检测池清洗。 18.分析系统:每季度更换一次试剂,每月进行一次保养检修。 19.控制系统:每次开展运维时,须对全部控制系统进行测试,确保系统正常,各模块均处于系统有效控制状态。 20.其它设备:应保证视频、GPS、网络传输设备,以及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 |
| (四) 质控措施要求 |
21.质量管理体系:生产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可持续的水质自动监测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应覆盖到所有的自动监测场所及运行活动全过程,至少制定包含但不限于如下控制文件:文件、人员、设备、运行维护、服务规程、数据审核、数据信息管理、工作控制与整改、记录控制、质量控制、报告管理、档案管理等。 22.监督考核:浮标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期间须接受我站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检查与质量考核与评价。 23.质量考核 (1)根据《水环境自动监测管理体系(第二版)》的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运维管理和质控考核,对达不到服务要求或违规操作的,**站可以扣减相应的服务费,并有权终止合同。 (2)每季度对生产供应商运维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支付验收经费。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包括站点数据有效率、质控执行率及合格率、运行维护检查、实际水样比对等。如设备性能确实无法达到要求(提供佐证材料),须提前向**站提出申请。 ①数据有效率:常规五参数(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叶绿素a\蓝绿藻每小时获得一个监测值,其他项目每四小时获得一个监测值,可根据环境管理需求适当调整监测频次,考核周期内每月监测数据有效率不小于90%。 ②质控执行率与合格率:质控执行率指考核时段内每月各监测项目执行的质控合格次数总和除以应执行的质控次数总和,质控执行率应大于95%(含)。每次盲样或比对考核的合格率达到85%(含)。 24.质量控制要求:每两周对常规监测参数仪器至少进行一次标准溶液核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比对工作;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加标回收测试;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运维期内至少进行一次多点线性核查,具体质量控制要求见表3、表4、表5。 |
| (五) 其他要求 |
25.突发环境应急监测:发生环境应急事件时,应在接到我站通知后4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到达我站指定地点,配合我站开展应急监测。 26.在合同期内承担完成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的调研、接访任务。 27.生产供应商对自动监测数据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运行产生的浮标监测数据提供给任何第三方,****监测站点数据、档案及相关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科学研究、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不得备份保存监测数据、站点等信息,按委托方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28.检查周边上下游污染源情况及人为干扰情形,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站。 |
3.考核要求 依****监测中心发布的《水环境自动监测管理体系文件(第二版)》要求,编制《**站浮标船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服务考核表》,具体详见附件2。**站每季度组织开展浮标船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管理和质控考核,若任意一个季度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规操作,可扣减相应服务费,并有权终止合同。 运维服务期结束后15天内,**站汇总服务期内各季度《**站浮标船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服务考核表》开展考核,最终考核得分为各季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值。总分高于60分(含60分)且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扣除服务合同总额的30%;总分高于80分(含80分)且低于90分(不含90分)的,扣除服务合同总额的20%;总分高于90分(含90分)的,服务供应商完成限期整改完善后,可支付全部尾款。若单个季度考核分值低于60分,扣除服务合同总额的50%,且**站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 4.服务成果及验收要求 4.1每季度提交浮标船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质量控制报告。 4.2仪器设备运行过程中形成的管理、维护、维修等现场记录资料,包括运维计划与记录、质控计划与记录、运行记录、巡查记录、试剂(配件)更换记录、实际水样比对记录、性能测试报告、加标回收记录、盲样考核表等,需按要求存档,并接受抽查。 4.3提交服务期内每季度的《**站浮标船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服务考核表》(盖章版)。 4.4项目服务结束后30天内提交1份书面的浮标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验收报告。 5.质控要求 浮标船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服务质控要求详见表3、表4、表5。(详见**站浮标船自动监测设备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附件) 六、后附承诺函格式及清单附件 |